作者:叶掌柜 (橙色字体)
百 慕 (白色字体)
第一部分
1
杭州武林门,名人堂。
名人堂是一间店铺,不能说是很大,店里小到只能摆上一张单人床,一面屏风,还有一个六尺见方的柜子。
老板姓叶,人们都称他为叶掌柜。
店里甚至一个伙计都没有。
对叶掌柜而言,在这间店铺里面无非就掌管着那个奇特的柜子而已。
叶掌柜当然姓叶,叫做叶无力。
他并非“无力”,甚至他的力气大的让人难以想像。
十二岁的时候就在灵隐寺里抱着巨大的铜鼎跑来跑去,和老方丈玩捉迷藏的游戏。
所以每天早晨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寺里的和尚都了一份功课——五六个和尚到处寻找那个铜鼎,然后合力把它搬回大殿门口的正中。
叶无力擅长的兵器是刀,一把两尺九分,薄如柳叶的刀。
使刀的时候,叶无力就变成另外一个人,正如别人无法想像他力气的大一样,人们也无法想像他使刀时候力气是如何的小。
他甚至没有足够的力气将刀平举,所以刀经常只好在手里垂着,挥出的刀就像微风中的柳叶一样,是死一般的慢。
好在他最多只挥动三次,不然他即使不被对方杀死,也会活活累死。
好在他生来不是被人杀的,所以他总能从一个别人无法想像的角度,将刀锋慢慢地送到对方的脖子里。
到四十八岁的时候,他至少已经慢慢的送走了三十二个对手,而且都是一等的高手。
四十九岁的时候,在杭州开了这间名人堂的店铺。
这间店铺是杀手们经常光顾的地方,收费也非常低,只要使十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任何一位杀手的资料。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要想不被对方杀掉,必须先知道对方的弱点。
幸好叶掌柜提供的资料非常的全,全到喜欢喝什么酒吃什么口味的菜。
十两银子是不贵,尤其是买到这样的资料,有的人甚至愿意出十万两。
但是叶掌柜还有一个要求:如果一个月之内无法拿出那个人的头,你就得把自己的手用上等丝绸包好,然后放在店铺的柜子里。
所以,叶掌柜掌管的那个柜子,只有两个大抽屉,上面的那个放着天下高手们最详尽的资料,而下面就摆着一只只的手。
失败了,你就得付出代价,无论你跑到哪里,叶掌柜总能把那只使用兵器的手以及手的主人的脑袋给慢慢的割下来。
手还是放在柜子里,但是脑袋却不知道被放在哪里。被扔掉也说不定。
谁也不想为了那只手,把脑袋给丢了,而且或许被扔在狼狗经常出没的地方。
所以很少有人敢在失败后的一个月内,带着自己的那只手给逃掉。
十两银子不算多,但是由于生意好的出奇,叶掌柜经常坐在店门口的小木凳子上,一边喝茶,一边笑着。
最近人们惊奇地发现,柜子的边上塞了一张桌子,叶掌柜经常坐在桌子边上,一手捧着宜兴紫砂壶,一手提着毛笔,在写一本书。
也许才是刚刚开了个头,也许已经写了很多。
只听说,那本书的名字叫做“破绽”,而内容却无从得知。
如果以后有机会看,也不知道会花多少两银子。
姑且就等着吧。
2
八月十五,中秋,举家团圆的节日。
月亮出奇的圆,也出奇的亮。
金万山,水鸣峰。
水鸣峰是金万山最高峰,没有河流也没有瀑布,甚至连一滴水都没有。
山峰的南坡,是密的不透风的松树林,一阵风吹过,能发出波浪的沙沙声。
而山背面,却光的连一根草都没有。
就象20年前,杜半光因为输掉一场赌局,被剃成半光的头一样。
半光,真的是半光,前脑勺上留着甚至比女人还长的头发,而从头顶到后颈,被剃刀刮的像海边一块被水冲刷千年的岩石。
那个时候,杜半光还不是这座山的主人,甚至那个时候,甚至就被尿给憋死,他也不敢在这里偷偷的小个便。
现在,却是这座山方圆四百六十五亩,23家赌场,16家妓院,还有7家银庄的老板。
虽然是赌场和妓院,别人在这里打个架,甚至说句脏话都不行,尤其在水鸣峰上连咳嗽一声都会让你担心后半辈子连话都讲不出来。
月亮爬到了山顶,月光如昼,北坡上一个穿黄杉的中年人裤子褪下一半,半蹲,对着月光在方便。
屁股光圆的就像天空的月亮。
黄杉人手里居然还拿着一袋烟,悠闲地吧嗒吧嗒的抽着,就象是蹲在家里屋后的茅坑一样自在。
按照他的岁数,杜老板的禁令他不会不知道。
即使不知道,他应该也知道杜老板的脾气。
两年前姑苏的酒葫芦段小九,因为在这里撒了泡尿,被脱光了衣服,用鱼网紧裹着,每个铜钱大小的网孔挤出的肥肉全被小钝刀慢慢地割掉。
在挨了436刀后,居然还没有死,被扔在40里外的一个垃圾堆里。
今天是团圆佳节。子时。
女人该躺在丈夫的怀里,老人拥着孩子入睡,单身的汉子烂醉如泥,有的单身女人也许还坐在床上对着月光悄然的落泪。
所以无论这里的月色是多么的美好,也没有人到这里来赏月。
更不会跑到这个光秃秃的山坡,还悠闲的解个大便?
当然,只要杜半光还活着,只要杜半光还是这座山的主人,而且他的那纸禁令依然生效的话,那这片山坡除去解大便的黄杉人,应该还有一些杜老板手下的人。
这些人当然不是来赏月的,他们都是杜老板精选的高手,无论今天是什么日子,他们也只能呆在这里过节。
果然,半袋烟的工夫,黄杉中年人的周围已经逼上了5个黑衣人。
5身漆黑的劲装,5把冰冷明亮的刀。
5个人怎么能让黄杉人在这个禁地呆上半袋烟的工夫?
因为在5个高手的眼里,即使黄杉人光着屁股蹲着,甚至哪怕他一丝不挂的躺着,居然连一点破绽都没有。
如果不是黄杉人在这里光着屁股方便,他们甚至都愿意用完美来形容他的姿势。
他们碰到了高手,所以他们知道等待机会对高手们是如何重要。
只要一击,没有胜或败,只有生或死。
终于等黄杉人烟抽完,把烟袋在他的鞋头磕了磕后,依旧叼在嘴巴上。
他的身体只微微前倾,打算提起裤子。
对5个一等一的高手来说,这个就是破绽,也许就是他们唯一的机会。
5把明亮的刀攻向黄杉人5个不同的部位。
刀光快似闪电,却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
黄杉人裤子也没有提起来,甚至还蹲在地上,没有任何退路,甚至好像连“进路”都没有。
无法进退,岂不要至少被分成5块?
明亮的月光下,甚至可以看见黑衣人面上狡诈的笑容。
黄杉人双手提起的不是裤子,反手从屁股上操起两把奇特的弯刀,刀头居然就是屁股的模样。
当黑衣人明白刚才所看到的两片白花花的屁股不过是两把奇特弯刀的时候,眼前刀光只是一闪,5颗脑袋便和5把刀一起飞到三丈开外。
这个时候,歪倒在三丈开外的脑袋也许才注意到,黄杉人的屁股也是黄的,他根本就没有脱下一寸的裤子。
而且,黄杉人蹲了半天,甚至连屁股都没有揩,也许这个才是他最大的破绽。
黄杉人冷哼一声:“陕北刀五,原来还有五颗脑袋。”
黄杉人收起刀,在刀头的位置,刻着一个大大的“段”字。
莫非他就是姑苏段家的人?
如果是的话,凭他的年纪,应该就是段菜的三儿子,段颂。
3
水鸣峰南坡并非都是密不透风的松树林,林子里面有一个石亭,杜老板白天还邀请了几个好友在这里下棋和喝茶。
现在,一个青衣女人正安静的躺在亭子下面长长的石凳上。
按照这个女人的年纪,这个时候要么应该躺在丈夫的怀里,要么,孩子躺在她的怀里,或者,被狠心的丈夫抛弃,躲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轻声的啜泣。
这个青衣女人却是很悠闲的躺在这块冰凉的石凳上。
这里居然还有既不赏月又不哭泣的单身女人?
让人诧异的是,头底下还枕着杏黄色的绣花枕头。
枕头右手边上摆着一把奇特的小刀,刀身很窄,弯曲成半圆,就象八月初三的月牙。
能够做成这样模样奇特的刀,应该也只有姑苏段家的段菜。
段菜活了大半辈子,只做过五把刀,据说五把刀各不相同,看过刀的人除去段家之外,听说大多的都应该是在脑袋着地那一瞬间看到的。
大半辈子只做了五把刀,不是因为他脾气古怪,而是他根本就不是专门做刀的。
他具体的名字谁也不知道,因为他以前是个卖菜的,所以人们叫他段菜。
青衣女子好像睡的很熟,呼吸缓慢而均匀,左手搭在她诱人的小腹上,右手伸在绣花枕头下面。
按照杜老板的禁令,不是他请来的客人,在这里小憩一下都不允许,即使美丽如天仙的女人也不例外。
东南不远处的那棵高高的松树上应该有个黑影,已经注视这里多时,也许对付一个不受欢迎而且还在熟睡的女人,杜老板手下随便挑一个就可以让她永远的睡在这里。
但是这个女人实在不是一般的女人。
黑影已经在树上呆了一个多时辰,他发现,即使她是个熟睡的女人,也不敢贸然攻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发现她任何的破绽。
杜老板很少会犯错的,杜老板能够只派他一个人来对付这个女人,他的身手非但不错,在叶掌柜的名人录里至少可以排在前十位。
他至少想出上百种攻击的角度,最后都被他否认。
因为这个完美的女人,完美地没有任何破绽的睡姿。
除去她轻微的呼吸,她身体一直保持静止状态。
但是对于黑影来说,她不光是在动,甚至身上每一寸每一分都在动。
静,是绝对的动。
女人突然翻了个身,侧着身,右手去拿边上的小刀,而且居然把刀口对着自己美丽细长的脖子。
刀可以用来杀人,当然也可以用来自杀。
尤其在这样凄美的月光下,一个单身的女人,她可以讲出上千个自杀的理由。
无论这个女人是想自杀也罢,甚至梦游也罢,一把刀放在自己的脖子上面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就是她完美姿势的缺口。
所以,黑影没有经过太多的考虑,像一只蝙蝠,以惊人的速度掠下,同时一线刀光夹杂着六点寒星,攻向女人的那个缺口。
刀光里是两尺长的牛角弯刀,寒星里是六把半寸的飞刀。
黑影一出手就是七把刀,一长六短,目前天下能做到的恐怕也只有杭州的丁七。
哪怕就是一点点的刀光寒星碰到这个缺口,丁七就可以让她那美丽的脸蛋变得比开花的猪屁股还要难看。
寒星先到,女人居然又从身底下掏出了第三只手,用她的第三只手飞快的将头底的绣花枕头一抖,摊开了一张三尺见方的绣花蓝布,六点寒星就被这块蓝步悄无生息的收了进去,同时,她放在小腹上的左手只是一张,弹出一把奇特的刀来。
速度快的难以想像。
丁七被刺穿脖子的时候,还瞪大眼睛,研究这把奇特的刀:长约四尺,光手指粗细的刀柄就有三尺九之多。
如果没有弄错的话,她刚才拿着刀,又放在脖子上的那只手或许就是假的。
到丁七将要闭眼的时候才明白:原来刀柄还能以这么块的速度伸缩的,而且,这把刀的女主人,名字应该也只能叫做段袖儿,因为听说段菜只有一个女儿。
段袖儿刀锋一转,在左手衣袖上割下一块布,然后慢慢低下身,很认真的把布摊平,放在丁七脑袋下面,动作轻柔的就像给自己熟睡的情人头底下塞个枕头一样。
然后,段袖儿慢吞吞的将蓝布折成枕头模样,又把那把四尺长的刀折成食指长度,大体收拾了一下,向山下那片灯光走去。
4
男人都是喜欢酒和女人的。
杜半光是个男人,即使他脑袋上面全光了,他还是个男人。
这个时候,他就在他的“杜一夜酒楼”里,做着所有男人都喜欢做的事情。
他即使已经知道水鸣峰上添了六颗脑袋的事,他也要在一个叫做“宫十三”的女人面前大口喝酒,而且坦然自若。
因为,杜一夜酒楼就建在金万山水鸣峰和金鸣峰之间,他和宫十三在这个酒楼最深处的阁楼里,而且这个阁楼高耸云天,几乎和水鸣峰持平,外面护卫的高手有四十八个。
要想闯到这里来,他必须得带上四十八颗脑袋。
宫十三喜欢男人,而且喜欢的要死,她每次喜欢和很多的男人在一起做大家都喜欢做的事情。
她前天还叫做宫十二,那个时候,她的记录是一次和十一个男人。
昨天,她改名为宫十三。
她是“杜一夜”酒楼的招牌,每天替杜半光赚大把大把的银子。
宫十三不能算是一个美女,也可以说她非常难看,甚至比杜半光这辈子见过所有的丑女加起来还要丑。
可金万镇只要能说话的人,都不敢说她丑,因为说她丑的,都被割掉了舌头。
“真她妈的丑!”杜半光后面桌子上有人嘟囔了一声,而且非得在“丑”字前加上“她妈的”。
杜半光摸摸脑门,还是慢慢地转过身来。
他倒不是因为有人说宫十三丑而吃惊,他在怀疑——他和宫十三在这个酒楼最深处的阁楼里,,外面在守卫的那帮高手,是不是全掉了脑袋?
杜半光看到了一个比宫十三还丑的人。
来人的脸上全是铜钱大小的疤,手中拿了一个酒葫芦。
就像杜半光化成灰也能被来人认出来一样,杜半光嘴巴里忍不住喊了声“段小九”
段小九笑了:“你是先认出我的葫芦,还是我脸上的铜钱疤?”
杜半光双手向下压了压,示意段小九打住:“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怎么能杀得了外面数一数二的高手的?”
段小九拍拍酒葫芦:“我也不知道现在他们怎么样了,也许地上还没有掉一颗脑袋。”
杜半光更是吃了一惊:“那怎么外面一点声音都没有,甚至,他们怎么能让你全身进来”
段小九站起身来,把房门开了开:“你出去看看就知道了”
杜半光走出房门,发现,居然是站在水鸣峰上,而且还是光秃秃的北坡。
杜半光从阁楼里跳了下来,发现这里除了段菜,段颂,段小九的三颗脑袋之外,地上还有陕北刀五和杭州丁七的六颗脑袋。
顺着段小九手指的方向,杜半光看到了一根手指粗的钢绳一头固定在这边的水鸣峰上,一头固定在对面的金鸣峰上,而自己的这个阁楼正被这根钢绳穿着。
段菜会做刀,当然也会打铁,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段菜做的钢绳可以把杜半光整个酒楼给吊起来。
段袖儿回来了,果然杜半光的那帮高手一颗脑袋都没有掉,他们回家还要用那颗脑袋想办法安慰在家里某个角落哭泣的女人。
杜半光摸了摸脑袋,自己估计没有办法回家安慰家里的女人了。
因为,段家肯定是从叶掌柜那里花十两银子买的消息,甚至,叶掌柜也许还免费赠送了这么一个主意。
段家如果要保住他们自己的脑袋,肯定是要把杜半光的脑袋放到叶掌柜的柜子里。
想毕,杜半光突然感觉少了颗脑袋,没有脑神经控制的躯体一下子瘫了下去。
5
八月十六。夜。凉,有风。杜一夜酒楼灯火通明。
今夜,来这里的不光有男人,还有妇女,甚至还有几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
所以,生意非常的好,简直好的要命。
“这么多人,真要命!”讲话的是一个男人,一个后脑勺没有一根头发的男人。
天下光着脑袋的人估计比杜半光钱庄银票的数量还要多,但是,后脑勺没有头发的人,天底下肯定只有一个。
杜半光小声对着这一群要命的人说:“别怕,暂时,我还不想要你们的命”。
说完,杜半光笑了,就着杯子里的月亮,把一杯热气腾腾的陈年花雕吞了下去。
没有脑袋的人是不会讲话的,也不会笑的,更不会喝上一大杯的花雕的。
所以,杜半光的脑袋非但没有掉,而且,呆在脖子上以前任何时候还要舒服,更何况现在被一个叫做易不容的女人搂在怀里。
段家一共来了十二口人。
连刚学会走路的孩子都被请来了,而且就是在昨天晚上,被杜半光手下三十二位高手请来的。
想必那三十二位高手并没有回家安慰家中任何一个女人,而是趁段家几个高手都在水鸣峰的机会,跑到了断月镇段家。
杜半光手下不光会杀人,还会撒谎。
段菜是在突然想起一个叫做易不容的女人的时候,决定从水鸣峰赶回家的。
易不容不是杀手,她是连一只蚊子都不敢打死的女人。
在叶掌柜那里,连一只连蚊子都不敢打死的女人是不值十两银子的。
段家都是商人,在定价上,他们这辈子只犯过这一次错误。
易不容现在是杜一夜酒楼的老板娘。比起段家,她才是经商的能手。
而且,她易容的本领比经商还要高明。
只要她愿意,现在她就能把段小九易成一个倾国倾城的美男子。
她当然也能把杜半光整成一个奇丑无比的宫十三。
而那个真正的宫十三却被易成被抓到水鸣峰的杜半光。
杜半光在宫十三走下阁楼的时候,就顺着那根段菜骄傲的缆绳,回到了家。
他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大致修了修头发,等着会见段家被请来的老小。
段颂低下头,弯刀一挥,水鸣峰上添了一颗女人的脑袋。
段家诺大的房子只剩下一个看门的老切还活着。
20年前,大刀切岩不但会理发,他还能随时能把杜半光的脑袋切成葱花大小。
所以,杜半光输了赌局之后,切岩不光剃掉杜半光的后脑勺的头发,而且,把他半块头皮也顺便切了下来。
现在,切岩老了,老的只能躺在被拆下的门板上看门了,而且奄奄一息。
“老段,家人被杜家虏走,我对不住你。”老切紧紧的抓住段菜的手,大颗的眼泪啪啪的滴在门板上。
老切一共中了256刀,咽气之后,他居然还泪流不止。
段菜把老切等人匆匆安葬之后,轻声说:“我们去杭州找叶掌柜。”
6
名人堂的门木纹斑驳。根本是两扇寻常不过的木门。
如果非得找出和别的门不同之处,无非就是在门的右上方烙了一个大大的“门”字。
这个字烙的歪歪斜斜,像是个刚识字的孩子写的。
——狼嚎门错根本就没有上过学,他一辈子也只会写这个“门”字。
但是,门错的拳头比天下任何一个苦读四书五经的人拳头加起来还要硬。
“人无错,是门错”
天下只有六个人知道他做的门有多么结实,可惜这六个人现在全躺在床上。
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因为据说他们的肋骨裂得像门上的木纹一样。
门上挂着血红色的插锁。在锁上同样是歪歪斜斜的刻着一个“锁”字。
看来,鬼哭锁如血会写的字并不比门错多。
如果能给他180两鲜血的话,想开他做的锁,没有钥匙应该也可以。
所以,很少有人敢碰他的锁。
因为,很少有人给了他180两鲜血后还会活着。
锁如血的兵器是一根长六分的银针。每次用银针给人放血,要花上他两天两夜的时间。
好在锁如血有的是时间。惨叫两天两夜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
据说,锁如血能把鬼吓哭。
段小九虽然是个比鬼还丑的人,他还不是鬼。他还是人。所以,他没有哭。
他手里当然没有钥匙,而且他瘦的连血管都干瘪了。
他体内或许还能有280两上等的好酒。估计却连100两的血也收集不到。
他知道锁如血不喜欢酒,所以他走上前,准备开锁了。
除了钥匙和鲜血之外,天下还有很多东西可以开锁。
——比如说段小九手中拿的铁丝。
“啪”的一声,血红色的锁应声而开。
“锁如血要忙一阵子了”在段小九推门的时候,他说了句:“还有人也会铁丝开锁。”
“什么时候?”段菜问。
“前天有人来过”段小九用铁丝掏了掏耳朵。
7
名人堂内非但是一尘不染,连放着杀手资料和断手的柜子也已不见。
甚至单人床和那面屏风也了无踪迹。在右侧多了一扇暗门。
门后有一个院子。一个巨大的铜鼎摆在院子的正中。
边上有一口深不见底的水井。
段颂敲了敲铜鼎下的石板,旋即用肩膀推了推铜鼎。
铜鼎纹丝未动。
“叶掌柜必在铜鼎之下”段袖儿说完,上前和段颂一起使劲推了下,铜鼎还是没有移动分毫。
“别浪费力气了”段菜指了指石板上那个浅浅的脚印说:“前天那个也会铁丝开锁的人肯定试过了,那人的内力远在我们之上。”
只听段小九说:“还没有听说谁能搬动叶掌柜的铜鼎。”
他们抬头的时候,发现段小九已经跳下了井中。
跳下那深不可测的井里岂不是想死?
段小九还不想死,而且,他还想活的比任何人好。
因为他鼻子里闻到了酒味。
淡淡的酒味恰是从井底那个暗门后传来的。
段小九推开门,就看到叶掌柜低头用柳叶刀修指甲。
当然还有一壶正在炉子上“咕嘟咕嘟”冒气的酒。
叶掌柜从不喝酒,那酒肯定是为客人准备的。
“小九,酒正是为你准备的‘叶掌柜吹了吹指甲,笑了:“来尝尝。”
“能让叶掌柜躲到井里的人,天下也很难找出几个”段菜下来的时候,笑着说。
可叶掌柜没有笑,他开始讲一个故事。
30年前,武林各大门派围攻姑苏容家,大刀切岩和叶掌柜身在其列。
据说容家是姑苏恶人之首,所以,切岩斩草除根,一把岩刀割掉容家老小7颗脑袋。
容家本来有8颗脑袋的,有一个两岁女婴传为易灭师太所救。
“如果我没有猜错,易不容就是容家的那个女婴”叶掌柜边说边打开了那只装手的大柜子。
“这些年,我一直在搜索那个女婴的消息,到如今却全然毫无头绪”叶掌柜淡淡的说“甚至,易不容的身份,我也一概不知”
“切岩就把那容家的7颗脑袋放在这个大柜子里”叶掌柜打开了抽屉:“你们看.”
这7颗脑袋,段家还居然都认识:
陕北刀五的5颗脑袋,杭州小刀丁七1颗,加上美女宫十三1颗,刚好是7颗。
“那个悄无声息来我店里,换掉容家7颗脑袋的人,武功恐怕深在我之上”叶掌柜额头渗出了汗珠。
“什么时候的事?”段菜问。
“五天前,也就是八月十四,正好是你们去割杜半光脑袋的前一天”叶掌柜默默的关上抽屉。
“他们居然提前开始报复了。”段小九把杯子的酒一口吞下,恨恨的说。
8
叶掌柜没有接过话题,而是把段小九杯子加满酒,然后另外又倒了一杯:“又来了个喜欢喝酒的客人。”
话音刚落,井上飘下了一个和尚。
和尚一般是“和”为“上” 的。
所以真正的和尚是不会来找叶掌柜买杀手资料的,更不会来这里喝酒。
除非是灵隐寺的和尚。
他当然可以名正言顺的来此让叶掌柜把大铜鼎搬回,还能顺便偷偷喝上一杯上等花雕。
叶掌柜赶紧笑着行礼:“一杯大师,近日可好?”
一杯大师双手合十,只字不提铜鼎一事:“托叶施主花雕的福,老衲吃的好,睡的香”。
“诸位都应该记得二十年前杜半光的赌局吧?”叶掌柜把那杯酒递给大师,突然提到这个话题。
看到段菜点头,他继续说道:“刚好一杯大师也在,那么,事不宜迟,我开始讲第二个故事”
“我们血洗容家5年后,也就是25年前,我才意识到这一切是个骗局。
容家非但不是恶人,而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大好人。
可惜,我远在杭州,根本不知道姑苏的详情。
更何况,那个时候,我还年轻气盛。”
叶掌柜面色微微一红,继续说道:“一杯大师云游四海,我便开始托一杯大师打听那个婴孩的下落,也好给容家留个交代。”
“想必是杜半光说他知道那个婴孩的消息?”段菜说道。
一杯大师喝完杯中酒后,点了点头,接过话题。
“老衲自是不信,就和半光施主打了个赌约——如果他知道这个婴孩的消息,老衲愿意后脑勺蓄发,如果不知道,由切岩施主把他后脑勺剃光。”
一杯大师摸了摸脑袋,顿了顿,继续说道:“他说婴孩是被易灭师太救走,而易灭师太正是他的姐姐杜易灭”
众人“啊”的一声惊呼起来。
“正当老衲继续追问婴孩目前下落时候,半光施主突然说十日之后再告诉老衲详情”
“老衲对他所讲的话深信不疑,已经开始蓄发,不料十日之后起了变卦。”一杯大师犹豫了一下,还是给自己倒了第二杯酒。
“半光施主居然当着老衲等人的面,什么话也没有说,脑袋单让切岩剃成半光。”一杯大师把酒放在鼻子边闻了闻,随即把杯子放在柜子上。
“这反倒更证实了杜半光之前所言不虚”段袖儿插上了话。
“这话暂且不谈”叶掌柜说话斩钉截铁:“据我所知,30年前的那场骗局,是易灭师太一手泡制”
看到众人吃惊的模样,叶掌柜继续说道:“而这场骗局,只有我和切岩蒙在鼓里,却错割了大好人的脑袋”
“所以你就开了这个名人堂,专门提供以前那些杀手的信息?”段袖儿追问道。
“老衲相信叶施主杀的都是该杀之人”一杯大师再次双手合十:“阿弥陀佛”。
9
八月二十一。银万山。夜凉。无风。有月。
银万山在金万山东边,两山之间,仅隔一条沙黛河。
其实,沙黛河不能算是一条河的,最窄的地方还不到一丈宽。
所以,更像是一条溪。
可即便挖条像是小溪的沙黛河,却耗费了一个叫做沙黛的女人三十年的光阴。
对其她女人而言,或许有两个三十年的光阴。
但是对于直到三十五岁才第一次做女人的沙黛,她只有一次。
因为她是大侠容柯的女人。更因为她是东瀛的女人。
相比金万山,银万山是一个光秃秃的小山坡。
非但没有“银”,好像连一棵像样的树都没有,数量较多的就是拳头大小的乱石,还有数量比乱石还要多的乌鸦。
山不高,就像是一片乱石岗。
好在它本来就是埋死人的地方。
不过据说在三十年前,这个银万山装潢的比杜半光的婚房还要奢华,用掉的白银可以收买硬汉切岩三滴眼泪,和杜半光一万个响头。
因为这里不光是沙黛的衣冢坟,而且曾是姑苏第一富豪容家的祖坟。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三十年前血洗荣家的那一战,荣家的祖坟也未能幸免,挖出的宝物据说要么藏在杜半光的婚房里,要么就挂在他情人的脖子上。
这里早已不见了荣家祖先的尸骸,想必无人敢去收殓,被乌鸦吃了也说不定。
不过这里倒是添了大大小小七座新坟,乌鸦也乐于盘踞在上面。
如今这里除了乌鸦来此休憩之外,基本上就看不到什么活物了。
突然,远处出现了一个活物的黑影,转眼就来到了坟前。
如果不是今天晚上那明亮的月光,根本就想不到坟前会站着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光着脑袋的和尚。
和尚弯身用袖将墓碑揩了揩,只见上面刻着“江南诗人容诗诗之墓”
和尚自顾自念起了诗来:
风卷寒夜万物凄,陋室苦冷尽相依。
更残渐隐如勾月,把酒吟诗忆往昔。
这是姑苏诗女无音的旧作,此时此刻被和尚念起来,格外凄冷。
听那声调,和尚不是别人,正是一杯大师。
一杯大师轻轻抬起头来,望着明月,居然泪流不止。
10
天底下能写诗的人,名字里未必有“诗”字。
而名字里有“诗”字的,未必就能写诗。
霸王枪容长天给女儿起名字的时候,就期望能有个不光名字里有“诗”,而且又能写诗的女儿。
容诗诗也不负众望,在九岁那年,成了一名诗人。
虽然那个时候她还只会写一个“诗”字,名声甚至比诗女无音还要响。
有人写诗是为了消遣,有人写诗是为了抒情,还有人写诗是为了女人。
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写诗是为了杀人。
容诗诗用的是三寸六分的霸王笔。
九岁那年,仅用一笔就杀掉了一条个头比她还高的猛犬,用两笔杀掉了抢走她玩具的仆人。
到十二岁那年,第二笔就可以杀掉父亲派出的跟随她的保镖了。
在她十六岁生日之前,她已经用霸王笔杀掉了二十六个人,其中不乏是当时一流的高手。
当然,还有一些是根本上无辜的人。
她写的“诗”,别人是不能看的。
所以,看到她的诗的人,只能是死人。
除了她自己。也除了一个叫做离弦的男人。
那个时候,一杯大师的名字还叫做离弦,因为他还没有出家。
八月二十一,就在她生日的那天晚上,他们俩第一次见面,她就爱上了离弦。
像是沙黛疯狂爱上了容柯一般。
从此她再也没有写过诗,更没有杀过一个人。
甚至是在三十年前血洗荣家的那一战中,在狼嚎门错伸出铁一般的拳头之前,她也未拿起霸王笔。
她终于发现,她的肋骨断裂的声音和别人没有丝毫不同。
遗憾的是,她没有听到离弦心碎的声音。
心碎的声音比肋骨断裂的声音还要脆。
第二部分
1
翠帐空有凤凰绣,枕函墨香红豆蔻,
依约絮语满楼风,何处离弦声声柔。
这是容诗诗写的诗,既没有写在男人的骨头上,也没有写在女人的心口上。而是写在一块极普通的湖州丝绸上。
诗中没有风声鹤唳。也听不见边塞铁蹄。呈现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婉约清秀之美。
字里行间还带点幽怨。
当离弦在叶无力的面前吟出这首诗的时候,不止是叶无力,连他自己,当时也断定了他与那位传说中以诗杀人的女子之间必然有一场恶战。
黑发白裙,长啸如兰,字娟人秀,行动似弱柳扶风,容诗诗的美不沾半点俗尘。
这样一个连蚂蚁都怕踩死的深闺女子,倘若就站在你面前,不知情的人可能会不顾一切要保护她。因为她看起来太娇弱。
可是你只要在东城待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你就会知道,她绝不会是你所看到的那一型。
她的诗霸气烈艳。她的诗通常写在死者的身上。她杀起人来丝毫不逊于那些一等一的江湖高手。
离弦并不是一个初涉江湖的人,他知道容诗诗的可怕。
在容诗诗吟到第三句时,他的弦随时可以断。
弦断的时候,必是离弦要杀人的时候。因为他的兵器就是一把琴。
有人穷其一生追逐的,却被另外的人毫不费力的得到了,比如爱情。而那个人却无半点预感。
离弦无疑就是这样幸运的人。
当然,也许又正如容诗诗后来对他所说的,很可能是不幸。
离弦的手最终没有抚向琴弦,而弦也最终没有断,因为他看见了容诗诗的微笑。
而在之前,几乎没有人见过她笑得如此柔情似水。要么冷若冰霜,要么大声狂笑。
八月二十一,其实应该是八月七日,容诗诗年满十九。
别的女子十八岁为成年,她却要到十九岁。
因为她认为九是极数,九是轮回。她死去的心可以在这一刻得到重生。
谁能在她十九岁生日那天,让她笑得发自内心,她将不顾一切使自己爱上他。
离弦让她笑了。或者说离弦的一曲《广陵散》让她久久回味。继而以最迅疾的方式爱上他。
唯有爱上该爱的人,才能忘记本该忘记的人。
只有容诗诗自己才知道,她的致命弱点在哪里。其实只因为她过于独断。过于霸气。
因为从小到大,她所清楚的事情就是,只能相信自己。
连爱情也是如此。她霸道地爱上离弦的哥哥离歌。又霸道地让他死去。
或许是她太幼稚,而她怎肯承认这一点。
她相信是离歌背叛了她。她相信离歌从前也必然在她爱上他的那一刻,也同样爱上她。
她从不怀疑自己的魅力。她想要的,必定属于她。
对于眼前的离弦,她知道可能又是一次霸道的灵魂占有。可是人有时无法驾驭自己,尤其像她这样一个从小被宠坏了的孩子。
2
每个人都很重视自己的生日,尤其是像容诗诗这样一个爱惜自己胜过一切的人。
每个人都会在生日的那天邀请很多朋友,吃很多菜,喝很多酒,说很多话。
容诗诗没有理由例外。
有的人喜欢在自己家里。有的人喜欢在最豪华的酒楼里。有的人喜欢在妓院里。
而容诗诗的宴会却摆在东城最大的赌局——百慕赌局。
从中原到楼兰,每一座城池里都有一个百慕赌局。但并不是每个赌局里都有一个百慕。
百慕与青蝶的那段恩怨江湖人所共知,青蝶掷出第一把豹子六,可是他输了,输掉了他的脑袋。
从此百慕不再玩骰子,也不再打理赌局。
因为她后来才知道,自己所爱的人,正是青蝶。
残酷莫过于此。她一夜白发。
她捧着青蝶干枯的头颅一坐就是八十年,在九十九岁生日那天,她离开人世。
可是百慕赌局却生意兴隆,在子琴子画等四位姐妹的经营下,很快遍布大江南北。
每一个来这里赌钱的年轻人,都只想听一听那个动人的故事。
看一看壁画上百慕与青蝶豪赌的姿势。
有时候容诗诗在想,其实自己并不爱某个人,她只是在寻找一种感觉。
在她眼里,百慕与青蝶的故事其实就是世间最完美的爱情。
只见过一面,只赌过一次,当爱情来临的时候,已是人鬼殊途。
可是现实总是与传说有一段距离。离歌和她玩骰子时,也不小心掉了脑袋。
可那不是输掉的,而是被她的霸王笔挑断颈部大动脉而死的。
因为他们的赌注是爱情和自由。
不幸的是离歌的赌艺太差。容诗诗给了他三次机会,他都没能把握好。
更糟糕的是,容诗诗和他对诗时,他竟然吟出东城第一名妓大丽花的艳曲:“春风放胆来梳柳,夜雨瞒人去润花”。
容诗诗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很快就要了他的命。
所以,准确地说,离弦此次来百慕赌局参加她的生日宴会。其实是想借机杀了她为哥哥报仇。
离弦已经尽可能详实地了解过关于容诗诗其人。
只知她貌似柔弱,实则狠辣。却从未真正见过她。
他的目光在人群里搜寻,不放过任何一个年轻女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条色狼,在寻找猎物。
其实百慕赌局还有一个特色就是,女赌客比男赌客多,而且多是富家千金。
美女如云的赌局内却从未出过乱子。足以证明赌局内的防护是如何安全。
那些女子们都很娇弱,都很美丽。可没有哪一个让离弦觉得,那就是传说中的容诗诗。
现实中的容诗诗该是什么样子的,其实他也一直在假设。
在他心里,早已有一个大致的轮廓:一切都很寻常很淑女。
只有一双眼睛与众不同,似狼非狼,似狐非狐,狡黠,毒辣,轻薄,还应该有点绝望。
因为离歌其实罪不致死。他辜负的女人,都是不甘寂寞的人。
杀人的时候,岂不是最痛快的,可是离歌的死却让她感到隐约悲伤。
3
有诗云:弹碎铮铮阳春曲,离弦渡鹤入空谷。
说的就是离弦的琴艺。一曲《广陵散》,声调绝伦,夺人心魄。此曲只应天上有。
若是稽康再世,不知作何感慨呢。
离弦遍寻不到在心中画了千万次的女魔头。只好独坐抚琴。
其实他知道,一个心里装满了仇恨的人,是不配弹这旷世名曲的。
放眼望过去,欢天喜地,连常年笼罩在壁画上的那层悲凉色彩似乎也暂时消失了。
人们都很高兴。都像在为自己高兴。
因为自始至终,没有见到那个让人眼前一亮的人。
当然,也许她根本就是丑女一个,自然无法醒目了。
想到这里,离弦不由得笑出声来。他在想,反正都是要死,杀丑女比杀美女是不是更容易一些。
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看,从他进门的时候。
离弦想,大概是自己色狼般的扫描引起了赌局保镖们的注意。
好在自己不是一条真正的色狼。于是只顾弹琴。
琴声在指间流淌,漫过胸膛,淹没了血色残阳,还有过去的刀光剑影。
有时候在想,有没有一支曲子,连恩怨也一起泯灭。一切变得云淡风轻。
他实在厌倦了无止境的杀戮、复仇、重生。
离歌生前毁人不倦,如果不是血浓于水,他也怀疑自己会不会像容诗诗一样杀他。
一曲终了,离弦的眼角落下一滴泪,打在弦上,在斜阳下泛着冷光。
有人击掌。他抬眼,却看见一个文弱的白衣书生不知何时已端坐在眼前。
白衣。柔弱。目光冷峻。
除了容诗诗还会有谁如此镇定。
离弦轻轻地说,“别说你穿上男装,就算你化成灰,我也认得你。”
“今天是我的好日子,我不想杀人。”容诗诗的声音果然很温柔。
“可是我想杀你。”离弦说。
话音落时,离弦已飞离琴台,攻向容诗诗,同时两根琴弦直取容诗诗的双眼。
容诗诗像是被吓住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在琴弦离她的眼睛还有一寸的时候,停在半空。
“你为什么不躲闪?”
“你不是来杀我的吗?那你杀好了。”
“我不杀不还手的人。”
“那么,你就是不想杀我罗?”
“不杀你怎对得起死去的兄长?”
“他该死。”
“那也轮不到你让他死。”
“该死的人总要死的。我不杀他,还有别人来杀他。我曾对他有好感,他死在我手里,岂不是死得其所。”
4
是恩怨总要有了断的时候。
离弦在此后的三天里快活得像神仙。见人就笑。
这么阳光的笑容,自从离歌死后,已经很久没有挂在他的脸上了。
因为容诗诗的赌注是一条命;他的赌注是一文不值的交情。
很明显他捡了一个不想捡的便宜。但是他认为这样也好。
人的生死岂不都是天注定的。
离歌的生死,容诗诗的生死,似乎都与他无关。
一件原本因为道德伦理不得不要做的事情,通过未知的胜负来决定,是否会多一层宿命的意义。而自己也少一种压力。
容诗诗的确很美,这样的美人,一百年才出一个,如果就这样死了,是不是很可惜。
而离弦的交情是什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因为离歌经常说,最不能信任的就是朋友。
出卖你的往往是最熟悉你的朋友。
所以,离弦除了离歌,没有朋友,也就谈不上交情。
他现在看着容诗诗就象看一个死人。
他也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玩骰子的了。离歌死后他就一直在玩这个,以前只有琴。
现在他能随时掷出三个六。无论什么样的骰子。
而在此期间容诗诗又在做什么。无非是写一些不该写的诗,杀一些该杀的人。
东城已经很久没有关于她的赌讯。像是金盆洗手了。
一把定输蠃。容诗诗一贯的风格,对人对事,不留余地。
百慕赌局之所以久负盛名,因为它存在的意义已经远在赌之上。
人们来这里,并不一定就是为了赌;而在这里赌的人,并不一定就是为了钱。
所有的人,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来自何方,王孙公子、平民百姓……只要在百慕赌局,你就是个赌客。
从新手做起,尊老爱幼,服从百慕赌局八十年从未变更的规矩。
“你死定了。”离弦说。
“未必。”容诗诗答。
“如果有比三个六更大的点,那么我有可能输,可惜没有,是不是?”
“这次不是比大,而是比小。你可以随时掷出三个六,但不一定能随时掷出三个一。”
“能掷出三个六的人,自然能掷出三个一。”
“我怕你到时候会哭。”
“除非有比三个一更小的点。”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有比三个六更大的点,也有比三个一更小的点。”
“我倒要看看。你想办法保住你的脑袋好了。”
骰子是百慕赌局传统的紫玉骰,而且是当年百慕与青蝶用过的那一副。
这在百慕赌局无异于最尊贵的待遇。就算是皇帝来了,也得积累了足够的经验才有资格享受百慕赌局的最高礼遇。
赌局里也有过一些随时能掷出豹子六的所谓高手,不过那些人在掷出第三把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赌了。
因为他们的手已经断掉。因为他们是“郎中”。天底下没有哪一个“郎中”能在百慕赌局占到半点便宜。
那些灌了水银的骰子,无论你的手法多少高明,都瞒不过百慕赌局保镖的眼睛。
那些保镖大部分是从婴儿时期开始玩骰子,随便挑一个出来,也可以在别的地方别的赌局内不可一世。
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离弦的手。那双常年抚琴的手修长而洁净,似乎就是为了《广陵散》而存在的。
这么优秀的手实在不应该断掉。所以,在场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赌局正堂中央供奉的不是菩萨,也不是财神,而是一幅壁画。
记录着八十年前那个绝望的瞬间。最近的距离。最远的人。
百慕与青蝶,他们不知道对方倾慕的人是自己。
骰子、桌椅、仆役……流动着。就象一个抓不住的梦。有人一夜暴富,有人倾家荡产。
那只磨砂紫玉盅扣着三粒骰子,也紧扣着所有人的心。摇动,落定,打开。
三个一。完美得没有一丝破绽。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
看样子容诗诗败局已定。已经有人开始离席,似乎不忍看到这个美丽的生命就此殒落。
愿赌服输。是这个世间最严酷也是最公平的规则。
容诗诗一如往常的镇定,嘴角甚至浮上一丝少见的笑意。
她轻轻叹了口气。以最标准的掷法,摇了摇,骰子落定再打开。
这时人群中一片轻呼。因为他们看见了从未看到过的点数。
三粒骰子一粒叠着一粒,只看得见最上面那一粒的点数。所以是一个一。
只是比看到的点数,没有要求骰子如何排列。就是这场豪赌的破绽。
“你输了。”容诗诗道。
“是的。你可以不用死了。”
离弦说完这几个字,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赌局。
蝉在叫,风在笑,阳光下的恩怨了结得正好。
离弦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他突然想找一个人迹罕至的深潭里洗个澡,褪去所有的矫饰。
他本来就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
5
九天以后。夜如泼墨。四只灯笼在凛冽的风中摇曳。忽而闪烁,忽而黯然。
如女子欲言又止的爱意。
两条人影像两面旗帜一样立在杜一夜酒楼的房顶上。衣袖猎猎作响。
白衣的是离弦。黄衣的自然是叶无力了。
猛一看,颇有当年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决战紫禁之巅的架势。
一柱香已燃尽。双方仍然如雕塑般一动不动。
“哈哈哈……”叶无力终于忍不住大笑,“既不打架,又不玩骰子,你约我来干什么?听你弹琴唱歌啊?大半夜的,吓死人了怎么办。”
“我要和你吟诗。”
“吟诗……你怎么会认为我是才子的?”力大无穷的叶无力吓了一跳。
“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
这倒是实话。离歌之前,离弦没有朋友;离歌以后,离弦只有敌人。这个敌人就是容诗诗。
离弦来到东城寻仇,遇到的第一个活人就是叶无力。
他到灵隐寺拜佛。当时叶无力正拿着一只烧鸡猛啃。一群和尚却在一边很吃力地抬一个铜鼎。
于是离弦过去帮忙。只是双手轻轻一托,那只笨重的鼎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回原地。
叶无力惊呆了,不知不觉手里的鸡掉到地上。也忘了擦嘴上的油。
跑过去拉着离弦到菩萨面前跪下,要结为生死之交。后来他们真的成了生死之交。
“你要吟诗,想必是和容诗诗有关了,你和她的恩怨不是早就了结了吗?”
“难道你没有听到江湖上最近的传闻?她又要写诗了。”
“她从九岁开始,一年到头都在写诗和杀人,这很奇怪吗?”
“是不奇怪。但这次要吟咏的是我。”
“哦?她这次要把诗写在你的骨头上?”
“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是这样的。”
“她要写诗,因为她可能要杀你。但是你写诗是为了什么。”
离弦不语。其实他自己不知道。自从输了那场赌局之后。离弦感觉自己像换了个人似的。
叶无力淡然一笑,捡起一片落叶,瞄准了远处的一个黑影。那是一匹奔跑的马,正往客栈而来。
“在那匹马被我的一片叶子打伤之前,你作诗一首,如何?”说完落叶已如利箭般飞了出去。
“倚风说旧怨,凭栏独索弦,轻骑为谁毕,黄叶锁铁鞍。”
离弦的诗出来了,那马也应声倒地,离客栈大门还有七步之遥。
“好。比曹植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叶无力击掌称赞道。
“你的马屁拍得越来越有水准了。”离弦笑骂。
他俩正在嬉闹。
突然一声马嘶,那匹被落叶打伤的马居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到了眼前,就在廊檐下。
马上空无一人。
离弦抱拳道:“哪路英雄,不妨现身,在下失手伤了尊驾的爱骑,容在下谢罪。”
“哈哈哈……”半空中传来一个女子如铃铛般的笑声。
只见一个红衣女子裹着杜一夜酒楼的旗帜似从天而降,落在马背上。
红衣。黑马。长鞭。原来她就是杜易灭。杜一夜老板的千金,也就是杜易生的姐姐。
而杜易生就是后来输掉了半头秀发的杜半光。
7
星光下,马背上的女子容颜缥缈,锦旗裹不住一身的妖娆。
对于陌生女子,男人总是会对漂亮的感兴趣一点;而对于看不清面孔的陌生女子,男人总是会对身段好的感兴趣一点。
即使她有万般不是,那也不过是以后的事情。
所谓食色,性也。不承认这一点的男人往往很危险,就像一个长得美而又懂得美的价值的女人一样。
杜易灭扭动着腰肢。她刚才凌空旋转而下的姿势像极了传说中的青蛇。
说不出的风情万种:“谢罪倒不必。我只想知道谁是离弦。”
叶无力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她的细腰,她说下一句的时候,她那柔软的腰肢已经从左边扭到了右边:“莫非是刚才飞花摘叶的那位?”
那是叶无力。离弦刚想回答她。
却侧头看见了叶无力的眼神中多了一种异样的光芒,他再看了看杜易灭。
虽然相识不久,但作为知己,这点默契还是有的。逗逗美女也是一种乐趣。所以离弦到嘴边的话又收回去了。
“正是在下。”叶无力的声音是非同寻常的温柔。
平时哪见过他这般斯文。离弦怕自己笑出声来,只好抬头看天上的月亮。
不知道嫦娥仙子还好吗,千年的寂寞能否换回失去的快乐。要是能上去拜访一下多好。
他正胡思乱想,突然感觉脚下轻飘飘,像是踩着了一大朵云,有股强大的力量把他往上直送。
莫非真的就要到月亮上去了。
这来自外力的腾空之感果然不同,离弦还来不及琢磨,脚下又一空,身体疾速下坠。
比自然落地的情形还要迅猛。离弦心想不妙,急忙用真气控制下跌的速度。
总算没有摔个狗啃泥。
“死小子居然敢蒙本小姐……”杜易灭骂道,显然被她识破了。这个女子的功力深不可测。差点就被她摔死。
永远不要得罪女人。这是离歌生前告诉他的。
所以离弦二话没有。拉着叶无力就跑。好在他俩都有一身好轻功。
据说与大理段氏的凌波微步都是颇有渊源的。段家第九代玄孙曾是灵隐寺的方丈,而离歌兄弟与世无争的生活又与神仙姐姐王语嫣是有所关联的。
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离弦和叶无力都非常清楚他们与杜家大小姐之间日后肯定还会有麻烦。
但是已经管不了那么多,眼前重要的是容诗诗的诗要写在什么时候。
所以他俩马不停蹄,连夜返回东城。
所谓东城,不是一座东边的城池,也不是一座城池的东边,而是容家在杭州的势力范围。
容长天当年凭借一杆霸王枪劫的是就是贪官,济的就是贫民。在杭州的威望远远高于朝廷命官。
钦差来了也要让他三分。否则容诗诗也不可能有那么大的面子能在百慕赌局设宴。
8
诗人就是诗人,连杀人也要选这么诗意的地方。杭州西湖。碧水含烟。波光潋滟。
不同的人,眼睛里倒映出不一样的风景。
离弦从容诗诗的眼睛里看到了烟光掩映下的杀机;容诗诗从离弦的眼睛里看到了春光无限美好。
而叶无力从他们的余光背后绕过去,看到的却是九匹快马。卷起一地尘烟。
马上九名白衣女子,头戴斗笠,长长的白纱垂下来,盖住她们的脸。
看不清脸,但本地人一看就都知道那是容家的人。来接容诗诗。
离弦的弦没有断。因为容诗诗没有要杀他的意思。
却留下了一块上等丝绸。这种湖州产的丝绸在二十年后被叶掌柜独家买断,用来包裹那些杀手的断手。这是后话。
离弦看了看丝绸,上面并没有字迹。他疑惑地看着叶无力。
叶无力微笑,从腰间摘下酒葫芦,然后将丝绸塞入其中,“你又欠我一壶酒。”
取出来时,上面多了几行娟秀的小楷,那就是容诗诗那首唯一没有写在死人身上的诗:
“翠帐空有凤凰绣,枕函墨香红豆蔻,依约絮语满楼风,何处离弦声声柔。”
容诗诗的态度和以往判若两人。就算是猪,大概也能略微读懂她的心思吧。
离弦不是猪。叶无力更不是。
刚才那九匹马跑得太急,只能说明容家有事要发生。
作为不是猪的离弦和叶无力,不用脑子想也知道下一步是跟踪她们了。
9
容家大院白得有些刺眼,连铺地的砖也是白色大理石,一点杂质也没有。
正如容长天的为人一样,光明磊落。
霸王枪容长天端坐在太师椅上。这位平时不苟言笑的长者今天却始终面带微笑。
他的左手轻轻挥了挥,容府的院门开启,鞭炮鼓乐齐鸣。
进来一队挑着彩礼的仆役。原来容诗诗今天要订亲了。
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上,两个人躲在树叶间俯瞰容府。
看到这里,叶无力早已兴致索然,离弦也想知道有关求婚者的事情。于是撤。
幸福客栈。名字幸福,老板娘却一点也不幸福。已是正午,可是客人却少得可怜。
所以离弦和叶无力一踏进门就受到了热情的接待。
那老板娘像迎接亲儿子一样把他们请进了天字一号房。还亲自下厨做了几样小菜为他们接风。
菜和酒,叶无力都已试过,无毒。老板娘说要和他们一醉方休。
男人要醉有千种理由,女人要醉却只有一种理由。
离弦是滴酒不沾的人。叶无力不可一日无酒。
于是半个时辰后,唯一清醒的人只有离弦。他记下了他们的每一句话。
送聘礼的是南宫世家的三公子南宫蝶。
曾听离歌提到过此人,面如美玉,文武双修,他与容诗诗若是在一起,那才叫绝配。
不知道会让多少才子佳人嫉妒。
离弦感到略微的黯然。遂信步闲庭。
10
慕容墨,上官笏,南宫蝶,独孤鹤。武林四公子。光听名字就唯美无比。
不曾想慕容墨杀死了独孤鹤,而上官笏恰好是独孤鹤的表哥。
慕容墨最后死在一个洒满鲜花的竹筏上,在送他上路时,据说,上官笏还流下了眼泪。
从此,上官笏绝迹武林,四公子只剩下南宫蝶。为武林中的一大憾事。
当年南宫非因可谓人中之龙,统领八十万禁军,又娶了青阳公主。膝下三子个个俊杰。
大公子南宫落供职翰林院,二公子南宫云为一品带刀侍卫。
南宫非因对小儿子格外宠溺。据说他出生时,青阳公主看见的是满天飞舞的蝴蝶,所以取名蝶儿。
南宫蝶无心功名,却喜欢结交一些江湖豪杰。十八岁时,与其余三人并称武林四公子。
南宫蝶没有一般贵族子弟的佩剑,他使的是一把折扇。水墨画的三只蝴蝶呼之欲出。
南宫蝶是看着离歌死的。他觉得容诗诗就是另一个百慕。他发誓要娶到她。
离弦喃喃念着这个人的名字。有种说不清的失落感。
容诗诗就要嫁给他了,而自己却怅然若失,想必这就是爱了。
爱上了这个曾杀人无数的女子。
莫非有些爱真的是要腐烂在心底,永不能见天日的。
或者等对方知道的时候,已经再无缘人间,比如百慕和青蝶。
冷清的幸福客栈,整座院落上空只是飘荡着离弦的琴声。
谁曾说过,抚琴的人都是寂寞的。
是因为寂寞才抚琴,还是因为抚琴才寂寞。
也许抚琴的人与生俱来就是寂寞的,而寂寞也只眷顾那些寄情山水的人。
所以,寂寞也不失为一种高贵的情感了。
此刻离弦的思绪已经飞到了九宵云外。
这个时候,阳光正好,是不太适合奇迹出现的。可是奇迹偏偏出现了。
一匹白纱仿佛来自云端铺泻下来,一名黑发白衣的女子顺着那白纱轻飘飘地落在离弦的眼前。姿态美若仙子降落。
离弦觉得自己仿佛是在做梦,眼前的一切那么不真实。
因为来的不是别人,是她。容诗诗来了,在这个时候来了。
“带我走吧,离开东城,离开杭州,离开南宫蝶。”
“只有他才配得上你。”
“可是我喜欢的是你。”
琴声嘎然而止,空气瞬间凝固,天地间唯有心在狂跳的声音。
一切无须多言。站在眼前的只是一个深爱自己的女子,而自己日夜想念的岂不正是她。
离弦把她紧紧搂住,似乎一不小心她就会飞走了。
11
两年后。离别山庄。离弦和容诗诗的女儿出世。这个女孩子就是后来的易不容。
离别山庄是见不到飞鸽的,因为这里与世隔绝。
可是就在九月初九那天,容诗诗在哄女儿睡觉的时候,一只白鸽稳稳地落在了她的肩上。
这只鸽子给她带来的是父亲病危的消息:汝父霸王枪病危,请速归。
对容诗诗来说,这不啻晴天霹雳。
从小到大,父亲像一根擎天柱,撑起她的天空,何时坍塌过。
离弦受叶无力之邀独自去了杭州,昨天刚走。
是谁能找到这里,她已经来不及多想,简单收拾之后就抱着不满半岁的女儿直奔东城。
当容诗诗抱着女儿出现在容长天面前时,这位未满五十岁的人已经须发全白。
原来这两年之内,为了寻找宝贝女儿,霸王枪容长天已经彻底憔悴。
可怜天下父母心。大侠容长天有个噬杀成性的女儿,当初就令许多人费解。
可容长天仍然笑吟吟地看着女儿慢慢长大。女儿就是他的全部。
而这一走就是两年,也带走了容长天的一身凛凛威风。
两年之中,他除了到处打听女儿下落以外,其余大部分时候就是跌坐在椅子上,泯然众人矣。
容家上上下下该到的人都到了,只有容柯还在东瀛。
父亲没有病危,只是憔悴了。这是令人欣喜的事情。可是容诗诗的心却往下直沉。
一切那么精准,是一个缜密的局,而自己已经不小心踏进了第一步。
谁在使调虎离山之计。在离弦不在身边的时候,将她骗回东城。
凭着从小到大赖以立足江湖的敏锐,她预感到灾难已经来临。
来不及设宴。容家父女二人已经做好了必要的防备。既是不宜出行,血光之灾已经在所难免。
12
杜一夜酒楼。第三间房内,离弦坐卧难安。因为叶无力还没有到。
这个酒鬼,许是又喝高了。离弦暗暗骂道。
这第三间房,原是为皇帝微服私访下榻时准备的,豪华自不必说。
令离弦疑惑的,是谁,为何要让他分文不花却住这最豪华的客房。
红绡帐自镂花的房顶洒下来,罩住那张圆形的檀木大床,是房内最招摇的摆设。
此外最醒目的就是靠窗的那张琴台了,像是新增的家什。
暗红色的窗棂和桌椅。离弦的目光垂下来,注意到这张猩红的地毯,一直铺到了门外的长廊。
红色。要命的红色。离弦想起了一个人。莫非都是她安排的。
窗外是瑟瑟的秋风,吹得房内烛火摇曳。离弦的心也跟着七上八下。
满眼的火红让他想到了一个传说,有一种花名叫曼陀罗,红得让人的心跟着滴血,却只盛开在地狱的边缘。
花妖曼珠与叶妖沙华相守了几千年,也不过是生生相错,不得相见。
当他们见面的时候,已是在无间炼狱受轮回之苦。它的花香能使人想起前生后世。
离弦不能确定自己闻到的是否就是这种花香。
因为他想起了许多事。许多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
看自己着一身五彩斑斓,于花丛中流连忘返。原来再清醒,前生也不过是一只蝴蝶。
他是一只蝴蝶,飞不过沧海,只是看见一朵花蕾在眼前绽放。
花瓣慢慢打开,走出一个仙子,而他的视线则慢慢模糊。
13
容府戒备森严,连烧火房的丫头都全副武装。月上柳梢头的时候,估计一只苍蝇也飞不进来了吧。
三更已过。仍然没有闻到煞气。大部分人已经开始打盹。
譬如烧火丫头容阿娇就靠在伙房的门边睡着了。
夜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何况居然飞进了一只苍蝇。
那只苍蝇是从伙房那边飞过来的。
等容诗诗冲到伙房的时候,丫头阿娇早已身首异处,几只苍蝇盘旋在她的尸体上方。
容诗诗已经两年没有闻到血的香味了。
院内没有一声呐喊。可是人在一个接一个地倒下。
容诗诗乱了方寸,只因离弦现在不知在何方。
她的霸王笔再也没有了当初的灵动,杀一个持刀蒙面人的时候,居然挥动了两次。
这还不是最离谱的。有一个人手无寸铁,一双拳头横扫整座容府。
容诗诗的霸王笔总是在离他的天灵盖还有一寸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偏移。
原来他就是狼嚎门错。所谓对牛弹琴。
原来兵器也是通人性的。
一个诗人在一个目不识丁又蛮不讲理的人面前,即使是打架,也会无可奈何的。
一声婴儿的啼哭把容诗诗的心都揪了起来,她回头。却再也没有看见任何人和事。
门错的拳头已如疾风般挥来。她听到自己肋骨断裂的声音。
眼前不是夜的黑,而是漫山遍野的曼陀罗花。离弦是不是就是在彼岸。
手里拿着那方丝绸,丝绸上写的是她的最后一首诗。
她慢慢倒下,像一缕孤烟一样。
她唇边怨毒的笑是多年以后离弦心头抚不平的伤。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