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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无有之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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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紫色是蓝天倒在血泊中的颜色。就像我终于死在你的剑鞘下。]]></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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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影评]《我不在那儿》：关于鲍勃迪伦的六种猜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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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BR><IMG height=755 alt=我不在那儿 src="http://images.blogcn.com/2008/8/10/10/fox_9tails,20080810220345003.jpg" width=510 border=0><BR><BR><BR><FONT color=#6600cc><STRONG>片名：</STRONG>I'm Not There<BR><B>导演：</B></FONT><FONT color=#6600cc>Todd Haynes<BR><B>主演：</B></FONT><FONT color=#6600cc>Christian Bale（饰Jack Rollins / pastor John）<BR>　　&nbsp;</FONT><FONT color=#6600cc>&nbsp;&nbsp; Cate Blanchett （饰Jude Quinn）<BR>　　&nbsp;&nbsp;&nbsp; </FONT><FONT color=#6600cc>Heath Ledger（饰Robbie Clark）<BR>　　&nbsp;&nbsp;&nbsp; </FONT><FONT color=#6600cc>Ben Whishaw（饰Arthur Rimbaud-</FONT><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240608.htm" target=_blank><FONT color=#6600cc>兰波</FONT></A><FONT color=#6600cc>）<BR>　　&nbsp;&nbsp;&nbsp; </FONT><FONT color=#6600cc>Richard Gere （饰Billy the Kid）<BR>　　&nbsp;&nbsp;&nbsp; Marcus Carl Franklin（饰</FONT><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1259107.htm" target=_blank><FONT color=#6600cc>Woody Guthrie</FONT></A><FONT color=#6600cc>）<BR>　　&nbsp;&nbsp;&nbsp; </FONT><FONT color=#6600cc>Charlotte Gainsberg（饰Claire）<BR>　　&nbsp;&nbsp;&nbsp; </FONT><FONT color=#6600cc>Julianne Moore（饰Alice Fabian）<BR><B>类型：</B>传记/剧情/音乐<BR><B>片长：</B>135分钟<BR><B>级别：</B>美国R级(粗口，性及裸体)<BR><B>发行：</B>The Weinstein Company<BR><B>上映：</B>2007年11月21日(美国)<BR><B>获奖</B>（截至2008年2月8日）：<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第64届威尼斯电影节评审团特别奖、第64届威尼斯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凯特·布兰切特、第65届金球奖最佳女配角-凯特·布兰切特<BR><BR><BR>■文 / 百慕<BR></FONT>　　<BR>1<BR><BR>以赞美的方式让那些被音乐史淡忘的人复活。这可以被认为是鲍勃迪伦写那些漂浮在朦胧光亮中歌谣的本意。而忽略音乐本身之后，这句话也是每一个投入毕生并到达某个巅峰的人的本意。无论领域，无关肤色和国界，所有人最终企及的境界必然是无的状态，是为归真，回到生命初始时至纯至净的状态。届时回首一路上的拼搏与算计，会发现刻意为之与顺其自然的差别真的不大。<BR><BR>人们在听到鲍勃迪伦的时候，头脑里就会出现各种头衔，游吟诗人、民谣教父、摇滚宗师、抗议歌手……伟大的人物们都无法决定自己的身份，这是一个可悲的事实。鲍勃迪伦最终写了回忆录，是为那些几经传播早已失真的传记而正名，给大众一个符合自己本意的鲍勃迪伦，行文就像他的人生一样飘摇不定。马丁斯科塞斯的《没有方向的家》即是试图以影像还原这位老者的传奇人生。如果说老马的本意遵循的是那本叫做《编年史》的自传，那么《我不在那儿》展现的就是之前众说纷纭的鲍勃迪伦。六位演员，肤色、性别、层次、性格各不相同，但是他们的形象在叠加之后就是一个完整的鲍勃迪伦。<BR><BR>2<BR><BR>这部电影是鲍勃迪伦被割裂的人生。人格分裂似乎只有在艺术家身上才能看到异于常人的光芒。关于名人传记的作品很多，而题材本身又限制了这种电影无法以更炫目的姿态示人，通常是对那些早已录制成像的过去片段加以拼凑剪接，注定了传记电影的枯燥冗长。《玫瑰人生》在香颂女王被回放的歌声中黯然落幕。可是鲍勃迪伦依然活着，他的形象和歌声就在你眼前，影响着你，无须回放，所以演员的重新挑选和音乐的另外原创成了可供电影超越前作的唯一途径。<BR><BR>这是关于一个人形象和最终定位的猜想。一个传奇被分成六个看似毫无关联的故事，虽然还是遵循着从幼年到中年的传统叙事轨迹，但这六个阶段在不断闪回的画面中又彼此干扰，甚至有同时出现的场面，让那些不熟悉他的人云里雾里。导演托德海因斯的力求新意让这部电影不同于以往的传记电影，于是它的受众群体缩小到精英的范围，只有热爱音乐和熟悉鲍勃迪伦的人们才会被深深吸引，从布满了时代背景符号的片段中捕捉那些似曾相识的瞬间。<BR><BR>3<BR><BR>这六个人的表演中，最深入人心的显然是反串的凯特布兰切特。虽然导演把最多的镜头对准了她，虽然她处处模仿迪伦，苍白的脸，单薄的背影，干哑的嗓音，刻薄的言语，颓废的眼神……她模仿的是一个男人，可是观者看到的却是一个趋向于女性化的男人。这个时期鲍勃迪伦的音乐风格从民谣摇滚转向电子，影片以一段黑白胶片表现了一个神经质的中性人，那就是她饰演的朱迪，他歧视女人又极度自恋。而这正是观众眼中那个在掌声与光环中迷失的鲍勃迪伦，一个自负的明星。这段采用费里尼经典的魔幻超现实主义表现手法。并且随处可见。比如小伍迪在与歹徒的搏斗中跌入大海，画面中闪过凶猛的鲨鱼和一只女人的手，之后小伍迪转危为安……<BR><BR>另外，黑人小孩饰演的Woody Guthrie，名字来源于他的民谣老师，而最开始迪伦的确只对乡村音乐感兴趣，小孩的冷静成熟使他的童年经历看起来充满苦难和偶然。<BR><BR>本威尔肖饰演少年时期的Arther Rimbaud，这个名字来自于诗人兰波，少年时的迪伦热衷于诗歌，把他对诗歌与音乐的狂热融合之后，成为一代颠覆传统意义的游吟诗人。<BR><BR>克里斯汀贝尔饰演青年时期的Jack Rollins，这个时期对迪伦影响巨大，他从一个愤青皈依于宗教。似乎摇滚注定要有这个过程，从呐喊到平静。内地摇滚从黑豹到许巍的蜕变，还有英伦EELS戏谑式的边缘游走……某人很喜欢听那首《Diamond and rust》，是他的音乐伴侣Joan Baez的一首传世名曲，某人至今感动于歌词大意，而这首歌大概也包含了迪伦与她分手的原因吧。<BR><BR>希斯莱杰饰演的失败丈夫Robbie Clark，还有归隐后的牛仔比尔，如果不是因为故事长度的限制，也许还会有很多个不同的人……他们的原型应该来自于那些出没于下等酒吧、名不见经传但是对迪伦影响巨大的音乐人。<BR><BR>4<BR><BR>还顺便看了《全民超人》，同样美国产，动作商业片和传记艺术片分别都能到达各自的高度。一直都在想所谓商业电影所谓艺术电影是如何划分的。事实上电影注重故事性和故事背后的禅意，成功的商业片更是如此。但是一部电影如果因为独树一帜的表现手法而使故事性大大削弱，但是值得真正的电影爱好者细细回味，那么这就是一部优秀的文艺片了。《我不在那儿》的叙事看似零散而混乱，像他的音乐及行文风格一样完全背离传统的严密结构，事件之间关联微弱，但是因为主角本身众所周知的身世而使故事不再成为叙述的重点。所以这部电影依然充满了情趣。<BR><BR>无所不在的配乐是我们以前没有听过的歌曲，但是准确地概括了他的音乐风格。虽然以车祸为影片的首尾呼应，故事讲到中年时期为止，但是音乐使电影蓝本的基调充满了一种归隐之后天高云淡的竟境。鲍勃迪伦的歌声，不再愤怒地出现在嬉皮士的大麻中，不在越战的枪声中，不在为和平而示威的游行中，不在国会议院中，不在黑豹党的集会中……他的歌声回到只为音乐的状态。一路前行。从未间断。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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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0 21:55: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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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影评]《蒙古王》：他们眼中的成吉思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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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BR><IMG height=617 alt=蒙古王 src="http://images.blogcn.com/2008/6/29/12/fox_9tails,20080629003847608.jpg" width=437 border=0><BR><FONT color=#6600cc><BR>片名：Mongol<BR>导演：Sergei Bodrov<BR>主演：浅野忠信 （Tadanobu Asano） 白鹰 （Ying Bai） 孙红雷 （Honglei Sun）<BR>类型：剧情/历史<BR>片长：120分钟<BR>分级：美国R级（血腥战争）<BR>上映：<SPAN id=rlt_1 style="CURSOR: pointer; BORDER-BOTTOM: #fa891b 1px solid" onclick="sendmsg('pw_ajax.php','action=relatetag&amp;tagname=2007',this.id)">2007</SPAN>年9月20日（俄罗斯）<BR>国籍：哈萨克斯坦<BR>语言：蒙古语<BR><BR><BR>■文 / 百慕</FONT><BR><BR>1</P>
<P>“狼群冲锋悄然无声，没有一声呐喊。可是在天地之间，人与动物的眼里却充满了世上最原始、最残忍、最负盛名的恐怖。”前几年姜戎的一本《狼图腾》唤醒在民间潜伏已久的斗志，人格化的狼再度成为创业者们的精神坐标。</P>
<P>在十三世纪，这个民族的铁骑横扫整个欧亚大陆，他们的强悍令欧洲文明为之颤栗而又倾倒。而他们的祖先成吉思汗是当之无愧的冷兵器时代闪电战之王，关于他的故事就如同亚历山大之于西方、秦始皇之于东方、亚瑟之于爱尔兰群岛。总是有人想再现，想复原。</P>
<P>比之《亚历山大大帝》、《亚瑟王》或有关其他帝王的传记型影片，《蒙古王》被艺术化的成分多了些，这和《阿育王》有些相似，不同的是，隐去了他侵略与扩张的一面，戾气全无，你所看到的只是一头困兽在笼中时的隐忍和他为人的诚信。不得已而杀伐。将这个文化修养为零的帝王展现得感性而又浪漫。也再次印证了电影艺术难以颠覆的一个道理：对那些历史上的大帝级人物，任何复述或重新书写都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意淫，要么满足构想而愧对历史，要么忠于历史而抛弃评论。《蒙古王》无疑是选择了前者。</P>
<P>2</P>
<P>影片的明智之处就在于没有用到一般大型历史剧里概念化的奢华道具和假想场景，而是真实取景和尽量复原。从死于口水的《黄金甲》和载誉而归的《投名状》可以看到，观众更关注真实。《蒙古王》贯穿着马头琴音乐和完全仿真的蒙古习俗，成吉思汗的幼年与青年时代比你想象的要坎坷。父汗被仇家毒死，从小过着牛羊不如的生活，长大后又被追杀，新婚妻子被对手掳走数年，自己后又沦为奴隶，在通古斯人的笼子里像野兽一样一关就是几年……浅野忠信的表现应该说是完全符合一个欧洲人想象中的成吉思汗，隐忍、忠情、诚信、大智、迅猛。</P>
<P>从电影里看过去，这位马背上的王者，尽管一生屠戮无数，但是他的青年时代却是一位情感丰富的人。影片没有彰显他的王者气派，却在平凡中无言地道出他作为一位伟大帝王最重要的品质，那就是与生俱来的诚信与仁义，他后来的不停侵略得益于他青少年时期所经历的磨难。他最后放了曾数次追杀他的兄长札木合。他和王后孛儿帖的爱情更是回放得荡气回肠，从一见钟情到以身相许，在最美的年华里，她的大部分时光是在别人的怀中，可是她的心中只有铁木真，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据说历史上的成吉思汗对这位大王后也是尊敬有加。</P>
<P>虽然出自俄罗斯人的手笔，但是整部影片充满东方式的宿命感。剧中铁木真曾两次到同一地点叩拜“特瑞斯神”，画面中表现的那只狼的眼睛绝对具有人类的智慧，似乎是对于他的无言承诺，以致于他几经绝境而不死，“我的特瑞斯神并没有抛弃我，所以我活了下来”。有人说男人的天性是扩张和占有，而影片中一切皆有前因，他的征战是有注脚的，那就是他那历尽艰辛的青少年时代。最后通古斯国被灭，修道院保留下来，那个老僧的先知先觉和不远千里找孛儿帖的情节更是对东方佛教的一种参透和禅悟。</P>
<P>3</P>
<P>每个人在年少的时候都会有至纯至真的爱情，铁木真也是，只是作为一个后来的王者，他的爱情注定和他的早期生活一样充满辛酸。影片着力于叙述他与普通人无异的成长经历，并以他和孛儿帖的爱情为主线，貌似一个爱情片，可是也让人们看到一个重情义识大体的帝王。他的第一次征战其实就是为了一个女人。这在蒙古是不允许的。但他认为一定要，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他有清醒的判断力，能主导自己。具有帝王的潜质。</P>
<P>早期的蒙古是一支蛮荒的部落，只识弯弓射大雕，这部电影令我欣赏的就是很含蓄很东方。当你看过《亚历山大》里那个表情丰富的年轻帝王，看过《亚瑟王》里那个怎么也战不死的长城骑士，你也会为本片中睿智而真实的铁木真而倾倒。如果真的要拍成三部曲，我想会是一组优秀的传记电影。第一部是被艺术化的爱情故事，只有一场与札木合的战争称得上惨烈。整部影片相当文艺。</P>
<P>另外孙红雷表现的札木合，北京人的油滑多于蒙古人的豪放。浅野忠信除了体型过于单薄，他那狼一样的眼光非常传神。演孛儿帖的女演员也表现得颇具王后风范。<BR></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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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9 00:37: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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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影评]《功夫熊猫》：换一种方式励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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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R><IMG height=225 alt=梦工厂 src="http://images.blogcn.com/2008/6/23/9/fox_9tails,20080623215727108.jpg" width=300 border=0><BR><IMG alt=功夫熊猫 src="http://images.blogcn.com/2008/6/23/9/fox_9tails,20080623215727611.jpg" border=0><BR><BR><FONT color=#6600cc>■文 / 百慕</FONT><BR><BR>1<BR><BR>西门吹雪的剑在心里，剑气无处不在；而洪七公如果没有了绿玉杖，打狗棒法的杀伤力也许会小许多，这就是古龙和金庸的区别，也是侠与武的区别。如果龙之典有字，《功夫熊猫》就会沦为动画版的《功夫》，这个致命的区别使《功夫熊猫》出于《功夫》而胜于《功夫》。<BR><BR>面条家族的祖传秘方是汤里面什么也没有，武功天书龙之典里面也什么都没有。没有隐藏的奥义。这多少会让人想起皇帝的新衣，然而在爆笑之后，你也许会忽然觉得皇帝之所以穿上新衣也绝非只是一个笑话，类似于媒体当道信息时代的焦点人事物，用阿波老爸的话来说，你认为他特别，他就特别了。事实如此。所幸的是龙之典里并非真的什么也没有，而是一面光芒万丈的镜子，可以从中看到你自己的样子。秘密武器就是你自己。原始而有效的励志方式。<BR><BR>《功夫熊猫》延续了好莱坞动画大片的主要运作模式，即传统的善恶二元论和一减一得零那么简单的剧情，外加顶级BOSS，如果仅仅只有这些，那这部电影就只能再次沦为好莱坞流水线上的合格产品。<BR><BR>是什么让它在中西方左右逢源呢。那就是不仅让老外，连我们自己也搞不懂有多神秘的中国功夫，在电影原始配音里是kongfu，还有豆腐、面条、师父等都用汉语拼音发音，足见老美导演的用心之良苦。一个外国人眼中的异域多多少少是被符号化和理想化的。《功夫熊猫》集中了一个外国人脑海里所有的中国概念，从配乐、形象、道具、台词习惯以及情节设计，虽然流于形式，但是面面俱到，基本上没有出现明显硬伤。<BR><BR>对于这样一部可爱的电影，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BR><BR>2<BR><BR>西片中比较传统的励志故事通常是说上帝给每个人一次平等的机会，付出的和得到的大致相等。属于人定胜天的英雄主义范畴。而这里的方式有所改变，龟仙人淡然一句“世间无巧合”道出典型的东方式宿命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不要做无谓的挣扎。如同我们各自怀揣的信仰，虽然终极目标一致，但是途径却各不相同。<BR><BR>幸运之神只青睐最淡泊最平和的那个人。<BR><BR>所以熊猫阿波意外地成为龙斗士，让那些处心积虑想成为龙斗士的人们百感交集。所以黑豹太郎即使打败了师父也不可能成为龙斗士。这就像世间所有相遇一样，有缘千里相会，无缘对面不识。很东方很宿命。有趣的是，熊猫的名字很中国，黑豹的名字很日本。套用阿波老爸的话，“这真是一个好兆头。”<BR><BR>3<BR><BR>影片始终贯穿着美国味很浓的中国古典音乐。在开篇阿波的一个美梦里，借用了功夫片里常用的唢呐、锣鼓、二胡、羌笛等中国民族乐器，形成我们所熟悉的功夫电影氛围。龟仙人羽化飞仙那一段，弦乐与二胡，寥寥几笔勾勒出壮士断腕式的诀别基调，悲壮而煽情。随后以旋律紧张的电子配乐将“五侠客与黑豹的铁索大战”、“师父与黑豹的决战”以及“熊猫与黑豹的终极PK”三场戏分别推向张力不同的戏剧高潮。除此之外的音乐风格以欢快明朗为主，整部影片一路看下来非常轻松。<BR><BR>对于一部动画片，人们通常除了感叹日趋娴熟悉的CG技术以外，一般不太会去苛求什么。去年的《忍者神龟4》已经让我们领略了堪称完美的CG动作设计，但是也不过是花拳绣腿。关于武术，之前昆汀和罗德格里兹的电影里充满更残忍更血腥的设计，但那毕竟是漫画，有比三维动画更随意更夸张的想象。《功夫熊猫》的动画模式基本上很传统，既不会细致到《指环王》里的每一根毛发，也不会简略到二维漫画的地步。色彩基调以温暖平和的粉色为主，即使是在羁押黑豹的啸岗监狱，在穿过类似于《蜀山传》里的山水画之后，也能看到柔和的光亮。<BR><BR>换一种方式励志，不是抛弃炼狱式的训练，也不是静候时光匆匆坐等机会从天而降，而是激发你的潜能，让你在最恰当的时候爆发。励志故事一般与成功发达紧密相连，但是在这里，最后那张空白的龙之典使这个故事的寓意愈加超然。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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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3 21:56: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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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影评]《水果硬糖》：她不是洛丽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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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BR><IMG height=755 alt=水果硬糖 src="http://images.blogcn.com/2008/6/9/6/fox_9tails,20080609183415045.jpg" width=510 border=0><BR><FONT color=#6600cc>■文 / 百慕</FONT><BR><BR>《水果硬糖》的成功就在于用最简单的电影语言讲述了一个最惊心动魄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并不复杂。其实大多数文艺片之所以能够出奇制胜也无非因为这一点。正如拉斯冯提尔一再强调的，电影真正最重要的元素是故事和角色，其它任何包装都只能是对电影的伤害。<BR><BR>一个不能再俗套的关于网友见面的故事。三十二岁的摄影师帅气而儒雅，十四岁的女孩鲜美的就像水果糖。按常规逻辑她应该像之前的无数个女孩一样在他的网罗之中。可是情况完全相反，他栽在这个女孩手里，并因此送命。很难想象这个小女孩具有怎样成熟的心智和缜密的心计，会把一个健硕的中年男子一步步逼向死亡，而这个人毫无反击能力。当然这是电影，所以任何偶然都在预料之中。<BR><BR>预料之外的是这个故事的长度只有几小时，出场人物总共只有三位，外加一个类似于情景剧的背景，但是制造的惊悚效果却能令许多所谓大制作的恐怖片汗颜。不得不佩服导演驾驭观众心理的能力。<BR><BR>恋童癖是个不能忽略的群体，有了网络这个好东西以后，未成年人受伤害的可能性也更大。所以边缘的题材加上颠覆观众心理的剧情，导演大卫斯雷德也算是一鸣惊人了。<BR><BR>其实除了黑色冰冷的剧情以外，大部分要归功于两位演员的表演。事实上饰演海莉的艾伦佩姬在当时已经十八岁了，她的眼睛里看不到类似于洛丽塔的纯洁的光芒，这是影片唯一不足的地方。但是她清新可人的外表也足以迷惑杰夫那样的单身男人，让他不设防，完全没有料到她会如此老辣机敏。饰演杰夫的帕特里克威尔森，其实那段“被女孩阉割”的情节是通过他的表情传达给观众的，那是全片最震撼心灵的地方，足以说明这个演员表演的出色。<BR><BR>再回到剧情，其实是女孩蓄谋已久的一个复仇计划，复仇目标是否正确，并未得到证实。所以这部片子留白的空间也很大，很难判断谁是谁非，我想导演仅仅是要提到“恋童癖”这一社会症状而已，至于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倒似乎不那么重要了。海莉的好朋友唐娜失踪了，她认为是这个喜欢钓未成年少女的男人杀了她，她用很多昵称来和他聊天，发现他只对十四岁以下的女孩感兴趣，她认为他就是凶手，于是决定干掉他。这看起来似乎有些离谱，然而后来在女孩的心理战术中，杰夫暴露了一切，承认自己是个恋童癖，一切与他那失败的初恋有关。唐娜是否死于他之手并未得到确认，但我想这个理由已经足够让你原谅剧中这个女孩恋态至极的行为了。恋童癖因为害怕被暴露所以杀害孩子是很自然的现象，所以恋童者必死。<BR><BR>这部电影也同时包含了另一个主题，那就是女权。关于女权，最夸张的莫过于法语禁片《操我》，另外一些大师们也有提到，比如《百万宝贝》和昆汀的《杀死比尔》，不过那些都大概讲的是女人在体能上的超越，而这部电影里展现的完全是心智，而且是未成年人的心智，周密得足以杀死恶魔。这么敏感的题材，全片却没有一丝出位的镜头，同时也让那些动不动就R级的影片汗颜。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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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9 10:15: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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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影评] 墨西哥三部曲：以国家之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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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FONT color=#6600cc><BR><IMG height=280 alt=墨西哥往事 src="http://images.blogcn.com/2008/5/20/8/fox_9tails,20080520204430346.jpg" width=500 border=0><BR>■文 / 百慕</FONT><BR><BR>1</P>
<P>和“美国三部曲”的雄浑深沉相比，罗伯特的“墨西哥三部曲”从结构和意义上显得单薄了许多。事实上前两部是神来之笔，九五年的《杀手悲歌》以七千美元的低成本创造了当时的票房神话，接下来的《杀人三步曲》毫无疑问又大受欢迎，当低廉的投入换来非凡成效时，他和昆汀都觉得有必要向大师级迈进，于是就有了第三部试图伟大的《墨西哥往事》。这个系列也许撑不起一个国家的往事，但这不妨碍它们成为枪战小品的经典之作。</P>
<P>墨西哥三部曲是关于一个英雄的传奇。忧郁的流浪歌手，狂野热烈的边陲风情，吴宇森式的英雄情结，整个系列散发着浓郁的拉丁气质。这使看惯了华丽好莱坞的观众耳目一新，也让熟悉吴式场面的东方影迷倍感亲切。生活是一潭死水，总在某些时候需要被明快的节奏激起涟漪。我不否认电影因为写实所产生的艺术成就，因为现实无法回避；但是决不忽略虚构的浪漫故事所带来的快感，因为梦想同样无法回避。</P>
<P>2</P>
<P>当你若有所思时，看电影不过是消遣的方式，你不会关心第一个镜头是否惊艳，也不关心故事的开始是否震撼，你只是看着或动或静的画面，思索着你自己的问题，这时忽然某个情节抓住了你，你渐入佳境，那么，这就是一部好电影。《杀手悲歌》直到流浪歌手背着装满弹药的吉它在高速公路上孤独地行走时，他和一只乌龟相似的境遇终于吸引了我，而最后混蛋的黑帮老大被击毙的情景又是如此大快人心。个人英雄主义的屡试不爽。这部电影在当时想不成功都很难。</P>
<P>《杀人三步曲》是流浪歌手英雄传奇的延续。如所有的三部曲一样，第一部意犹未尽，第三部又有急功近利过于堆砌之嫌，所以最圆满的总是第二部。有更快意的恩仇，有你预料之中的结局，有更饱满的异域风情。所以班德拉斯的一路耍酷皆与你的想象吻合，一身流浪装束粗犷而又华丽，一把孤独的吉它横扫千军，惊起大群鸽子……让人只觉得那是小马哥到了西部。即使他的子弹穿过了亲兄弟的胸膛，你还是会觉得他应该义无返顾。这就是英雄片。</P>
<P>《墨西哥往事》是独立的篇章。流浪歌手马里亚奇成了墨西哥的神话，像一个图腾只在众人的传说中，而墨西哥风雨依旧。这是一个由德普饰演的CIA探员贯穿始终的故事，绝迹江湖多年的马里亚奇再度出山是为了追寻杀害爱妻的凶手。所以剧情是两根并行的主线，罗伯特试图在此片中融入家国政治等宏大元素和倒叙插述等手法。事实上当一部电影里缺少应有的恢宏画面时，任何华丽的对白都无法描述作者想象中的大背景。所以这部电影不是没有高度，只不过在另一面，如同徐克的《新龙门客栈》，史诗不足，匠心有余。</P>
<P>3</P>
<P>意大利的塞尔乔莱翁内讲述了“美国三部曲”，而美国人罗伯特罗德格里兹眼中的墨西哥又将是怎样的画卷，节奏明快的吉它民谣和最浪漫的爱情故事。帅哥班德拉斯集结了你心中的正义英雄所应有的一切特质，西部牛仔装束下冷峻的眼神，古铜色皮肤与忧郁歌声外敏捷的身手。带着对异域的憧憬，影片充满了你所能想象到的墨西哥风情。</P>
<P>多年以后再看这个系列，没有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没有惺惺相惜的黑白双雄，也没有无限趋向现实的黑色结尾，仅仅是简单的善与恶，却令我们爱不释手。因为侠义流淌在每个人的血液里，世界有多变幻莫测，生命的意义也无非惩恶扬善。当暴乱发生时，杀手与政客无关身份，国仇淡化为家恨，以国家往事之名构建了一个悲剧，而这个悲剧又恰如其分地成全了我们的英雄。他虽身经百战而不死。这个世界未来一片光明。所以，一场电影看下来会很轻松很愉快。</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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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 20:22: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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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影评]《盗火线》：流年似水，枭雄依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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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BR><IMG alt=盗火线 src="http://images.blogcn.com/2008/3/28/12/fox_9tails,20080328124059346.jpg" border=0><BR><FONT color=#6600cc>片名：Heat 　<BR>导演：Michael Mann　<BR>主演：Al Pacino　 Robert De Niro&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Val Kilmer&nbsp;&nbsp;&nbsp;&nbsp;Jon Voight&nbsp;&nbsp;&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Tom Sizemore&nbsp;&nbsp; Ashley Judd&nbsp;&nbsp;&nbsp;&nbsp; Natalie Portman<BR>类型：动作/犯罪/惊悚/剧情　<BR>地区：美国　&nbsp; <BR>发行：Warner Bros.&nbsp; <BR>首映：1995年12月15日&nbsp; <BR>级别：R 级<BR>片长：171 分钟 </FONT></P>
<P>1</P>
<P>事到如今，枭雄比英雄更有魅力已经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创意，大师们越来注重多层次和多角度的表现，作品也都越来越逼近现实和真相，甚至可以说，多年以后，可以从中看到被掩埋的历史。</P>
<P>作为世界电影产业的最大基地，特别是警匪片集中地之一，九十年代中后期对好莱坞和香港来说，都是一个值得记住的阶段。首先是《盗火线》使西方传统的善恶二元论第一次有了立体感，然后是《无间道》和银河映像为香港黑帮片和浪漫英雄片所注入的智力因子和黑色结局。英雄与悍匪不再是简单的符号，邪恶的魅力甚至要超过正义本身。</P>
<P>特别是《盗火线》，虽然最后不可避免地要迎合邪不胜正的传统结局，但是因为对人物灵魂深处悲哀的传神捕捉和刻画，罗伯特德罗尼与阿尔帕西诺演的劫匪与警察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对峙。这是一次伟大的对峙，因为不仅仅是在故事情节中，更是代表邪和正在观众心目中的一次平分秋色。这是一部标志性的作品。从那以后，每当英雄与枭雄开始惺惺相惜时，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这部电影，法国电影和吴宇森电影里也有，但终究是抽离了现实气息的浪漫神话。</P>
<P>2</P>
<P>这是一部纪实风格很强的警匪片，我不喜欢这个中文译名，使它疑似一部老掉牙的缉毒片。Heat的本义是热，可以理解为激烈的矛盾。迸发在警察与劫匪对垒时的紧张气氛中，家庭与事业两难时的焦虑无望中。整部影片呈现出一种银灰色的悲凉，男人的西装，被毁坏的车辆，烈日下的人们一脸愁苦地犯罪、谋生……被刻意拉长的镜头和放慢的节奏中，动人的已不再是结尾会鹿死谁手，而是事业与家庭的抗争最后宣告失败时那一刻的无奈。</P>
<P>虽然是犯罪片，但是节奏极其舒缓，枪战场面也都老老实实。这种写实的手法是美国电影最传统的表达方式，如同油画的技法，不似中国水墨那般天马行空和被神化的中国功夫中的御剑飞行，仅以详实的叙述为底蕴，构建一个似乎就存在于你身边的生活圈子。所以影片长达三小时，没有花哨的修饰，连那个被奉为对峙神话的咖啡馆畅谈一幕也是在极寻常的气氛下进行，一张普通的桌子，两个平凡的男人，周围车来人往，生活，从来与他人无关。平静得让你忽略了那是一次美国版的决战紫禁之巅。</P>
<P>3</P>
<P>其实大多数人的生活都一塌糊涂。你的我的他的。因为专注于自己热爱的事业，必然忽略热爱自己的人。帕西诺饰演的警察，他那一塌糊涂的家庭生活在影片开头仅以几个短促的镜头便交待得一清二楚；德罗尼饰演的大盗在遇见伊莉的那一瞬间才有了成家的念头，而这个念头却成了某种奢望，一种普通人的，与身份无关的奢望。</P>
<P>少了一丝《教父》的刻意庄严和《疤面人》的刻意暴烈，阿尔帕西诺的表演更多地秉承了他的本色。文森特的第三次婚姻又濒临崩溃，他愤怒地把心爱的小电视机扔出车子。这个看似脾气暴躁的人却总在最恰当的时候让你感受到他的柔情，他把被杀少女伤心欲绝的母亲拥在怀里，他从浴缸里心急如焚地抱出割脉自杀的继女，他在妻子的情人面前无奈地以幽默代替愤怒……警察无法拥有美满的家庭，这似乎是一条全球通用的定律。</P>
<P>为何一个大盗能够像英雄一样引起人们的关注，甚至希望他在最后的枪战中侥幸逃脱，与钟意的女子远走高飞。这是观众无意识的情感偏离。《喋血双雄》和《这个杀手不太冷》以及后来成批的跟风之作中，杀手会轻易赢得观众的感情，因为他们除了身份以外，所做的一切与英雄无异。但是这里的匪徒们没有被刻意包装和美化。他们冷血，抢劫杀人，无恶不作。只是当镜头瞄准他们的私生活时，那些与寻常人并无不同的心结被毫无遗露地展现在观者眼前，你会觉得他们有诸多不得已。罗伯特德罗尼的表演无疑成了警匪片中无数后来者的风向和标尺。</P>
<P>4</P>
<P>故事很普通，无论是劫案或是命案。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不外乎这些。也许这本就不是叙述的重点。芸芸众生里，黑白双雄悄无声息的对峙才是影片的灵魂。是的，高手过招，对手往往会成为某种意义上的知音；但是惺惺相惜常常又是悲剧的前奏。<BR><BR>这部电影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写实。人物不再是一般警匪片中的符号，每个角色被赋予真实的血肉和灵魂。与其说德罗尼是在塑造一个独特的匪类，不如说他在演绎另一个自己，其他人物，比如基斯和他那不忠的妻子，文森特的一家三口……无不带有鲜明的现实烙印，从中看到的社会关系仍是冷漠的。女人可以因为寂寞或穷困而背叛男人，孩子可以不顾父母的感受而轻生，朋友可以为了利益而出卖朋友。两个老男人的悲悯之心在一塌糊涂的人际关系中得到彰显。卓而不群。<BR></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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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8 12:4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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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评论] 杜琪峰：与黑色相濡以沫的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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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x-9tails.blogcn.com/diary,14129288.s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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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FONT color=#6600cc>■文 / 百慕<BR></FONT><BR><BR><STRONG><BR><FONT color=#6600cc>【一个人的江湖】</FONT></STRONG></P>
<P>黑色是他的颜色。但并不是歌特电影中的逃避光明，也不是恐怖片中的毛骨悚然。他的电影里，也有流光溢彩，也有肝胆相照，也有唯美浪漫，当然也有黑夜，这些看似明媚的元素组合起来的，却是对生命一次比一次严峻的拷问。</P>
<P>一个杜琪峰，十年银河路。江湖辈有才人出，然而真正与香港黑帮电影相濡以沫的，唯有银河映像，唯有杜琪峰。</P>
<P>大漠孤烟。马背驼铃。浊酒残阳。英雄末路。如果说吴宇森的电影承袭的是好莱坞个人英雄主义、法国梅尔维尔风格和中国古代江湖传说三种黑帮文化的精髓，在他的电影里，教父柯里昂般人格魅力十足的黑帮人物形象和传统的正邪立场，奠定了香港黑帮电影的初始模式，即英雄片。</P>
<P>那么，静态枪战、黑色宿命、善恶莫辨、集体英雄主义，那些残酷惊艳的凌厉之美就是杜琪峰电影对黑帮故事的另一种诠释。没有历史，没有未来，死亡没有前奏，英雄就是阿猫阿狗你和我。我们仿似看到了热兵器时代的古龙江湖。</P>
<P>当吴宇森还在坚定不移地走小马哥路线时，当无间道在洁净与暗黑之间彻底虚妄时，香港黑帮电影最绚丽的一笔已如昨日黄花。我们甚至怀念那个残酷青春的古惑仔漫画时代，甚至觉得老马丁对《无间道》的一番暴烈改版更让人耳目一新。血腥，暴力，真性情，黑社会本该如此。而从未让我们失望的，只有杜琪峰，只有杜式电影完美地平衡着风格与商业、黑色与九七之间的微妙尺度。不负如来不负卿。</P>
<P><STRONG><BR><FONT color=#6600cc>【一个人的奋斗】</FONT></STRONG></P>
<P>已知天命的杜琪峰，从1972年进入无线电视台担任编导和监制开始，导演及监制过不少著名的电视剧，如1980年的《京华春梦》、1981年的《女黑侠木兰花》、1983年的《射雕英雄传》、1984年的《鹿鼎记》等，其中《雪山飞狐》一至四集获1986年纽约国际电影电视节金奖。这个以出品武侠剧而大名鼎鼎的电视台决定了杜琪峰电影的基本叙事核心：古之江湖，今之黑帮。</P>
<P>在1980年，他拍出了他的首部电影《碧水寒山夺命金》，其写实的手法就是对传统武侠片的颠覆，没有传奇，只有荆棘，类似于古龙的苦尽甘来之武侠精神。而他本人也从此开始艰涩的摸索之路。整个八十年代，他拍遍了各种类型的电影，以喜剧片为主，其中1988年的贺岁电影《八星报喜》成为当年的票房冠军，周润发的无厘头表演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周星驰。而1989年的《阿郎的故事》因为对周润发的重新塑造，对英雄形象的彻底重构，使之脱离小马哥的经典形象而成为另一个全新的平民英雄，发哥因此第三次成为金像奖影帝，而此片也成为八十年代悲情英雄片的经典。至此，杜琪峰的逆向思维开始形成。</P>
<P>九十年代初，杜琪峰仍处于探索阶段。为取得商业成就而拍摄一些主流电影以迎合大众，也为他今后展示个性积累了必要的运营资本。1992年的《审死官》使周星驰成为亚太影帝。1993年的《东方三侠》以荒诞缥缈的手法将他对女性的尊重形诸武侠影像，从最近区雪儿的《明明》中能看到当年这部电影的影子。而1995年的《无味神探》则是杜式风格成形的一个重要标志，镜头首次瞄准底层人物的内心世界，正与邪的对立逐渐被现代社会冷漠的人际关系和不确定的宿命感所代替。1996年的《十万火急》虽然是灾难片，但是因为韦家辉、游乃海、游达志以及一些御用演员的合作从而确定了银河映像的主力军，也开始了对群戏的刻画。</P>
<P>一九九七，香港回归，银河成立。多事之秋，影业低靡，经典的《古惑仔》之后，大量跟风之作和一些粗制滥造的黑社会题材电影使观众审美疲劳。这时，银河映像《一个字头的诞生》恰如一夜春风来，宣布了冷峻黑色的杜式风格正式形成，是一部明显的反潮流之作，反讽的对象正是当红的古惑仔和黑社会现象，虽然模仿了波兰导演基耶夫斯洛夫斯基的《误打误撞》和英国《滑动门》的三段式复合结构，但是带着明显的香港特色和杜式烙印，三桩抢劫案的不同结局暗喻两岸三地不同社会的现实，阿猫阿狗代号式的人名也是杜式电影关注底层人物真实状况的一个例证。与虚妄的古惑仔黑帮神话形成鲜明对比。这也是银河映像的探路之作，不同的是，这条路正是他寻了千百度之后的又一村。</P>
<P>同年，银河映像的《暗花》、《两个只能活一个》均是风格强烈的作品。尤其《暗花》以精妙的布局、多重隐喻、古龙式悬念设置以及人物正邪莫辨的形象完全颠覆了以往港产黑帮片固有的英雄模式。相比其它作品，包括后来的《黑社会》，这部电影其实已经冷酷得相当彻底，是一次纯粹的自我展示。它强调的是人性之中恶的一面，暴戾乖张，苟延残喘，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徒劳地挣扎与折腾之后走向绝望的终点。</P>
<P>1998年，银河映像继续特立独行，《非常突然》将他们的另类个性挥洒到极致，前面大段细腻的人物性格刻画和温情的铺垫，竟是为了烘托一个惊世骇俗的结局。故事最后，所有的警察刚才还在其乐融融，却在瞬间被悍匪击毙，无一幸免。短促惊艳的黑色宿命完全没有考虑票房和观众的心理承受底线。</P>
<P>追求自我的代价是远离大众，注定票房惨淡。杜琪峰不得不妥协，同年的《真心英雄》和《再见阿郎》是向观众喜闻乐见的英雄片的回归。《真心英雄》几乎就是吴宇森的风格，惺惺相惜的敌我关系也是沿用了英雄片惯常的套路。《再见阿郎》则是对杜式电影一贯悲情结局的一次调整，但不是完全化悲为喜，而是说生命在延续的同时，英雄作为一种精神已经死去，拍摄地点选在英雄不再的澳门是有其深意的。所以，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雄挽歌。</P>
<P>一九九九，绝对的杜琪峰年。一部《枪火》双获第五届香港电影评论协会和香港影评人协会金紫荆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奖，获第19届金像奖最佳导演奖。里面的静态枪战和男人群像是让人为之癫狂的美学所在，和以往一样，老大的辉煌历史被一笔带过，镜头下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者。女人作为符号一闪而过，突出的是令人热血沸腾的兄弟情谊。枪战场面处理得美仑美奂，动静易位，无论远程狙击或近距离搏杀，速度和杀伤力都被诗化成一种意境。没有流血，没有鸡飞狗跳。但是那种摄人心魄的气势已经无处不在。</P>
<P>同年一部《暗战》也使刘德华获金像奖影帝。故事长度为72小时，一个绝症患者的最后时光，一寸光阴一寸金，与此相反，刘青云演的警察无所事事，嫌时光太慢。这部电影没有涉及到帮派，单纯警与匪之间斗智的游戏。但是因为对刘德华的出色塑造，以及成功的气氛渲染，而成为一部标志性作品，刘德华那句“这辈子而已”淡然道出它的禅意。同时音乐带来的感染力也不一般。除气势磅礴的主题音乐以外，蒙嘉慧出现那段，原声音乐的低吟浅唱与空灵的和弦，使她无须表演便已光芒四射。</P>
<P>其实《暗战2》的意境比第一部更深远。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魔术师。一个没有交代原因的自杀行为。一只飞翔在城市高楼间的南美秃鹰。还有一枚让林雪屡猜不中的硬币。配上比第一部更丰满的音乐。像一首苍凉的诗，无处不带着宿命的味道。只是郑伊健的外形远不如刘德华，影片怪异的表现手法不大合观众的胃口，所以此片口碑不甚佳。</P>
<P>2000年，银河映像加入中国星集团之后，由于要对经营负责，杜式电影又趋向商业化。《孤男寡女》、《辣手回春》、《瘦身男女》、《钟无艳》、《呖咕呖咕新年财》均是讨好大众的类型片，取得了不错的票房，有的还被当年的金像奖提名，但是银河映像锐意创作的精神基本出现断层。主要原因是游达志的离开，他宁可去马来西亚拍电视剧也不愿向大众妥协。</P>
<P>2003年至今，杜式电影在摇摆不定中重新找回自己。《大只佬》里关于轮回因果迷局式的寓言，《大事件》里对媒体当道信息时代的极力嘲讽，《PTU机动部队》里对“自己人”这一概念的具体阐释，《放•逐》里对男人群像的风格化延续，《黑社会》对黑社会去向史诗般的疑问，《铁三角》符号式的轻松写意。虽以黑帮故事为依托，但是探讨的已经不再纯粹是犯罪与伏法的过程，而渐渐上升到佛学和关于人性的思考。</P>
<P><STRONG><BR><FONT color=#6600cc>【杜式电影之美】</FONT></STRONG></P>
<P>我对某人说，我只对银河映像九七以后的作品感兴趣。写这篇文章时，耳机里一直重复着《暗战》的原声音乐，头脑里一些东西被唤醒。子弹、刀片、香烟、墨镜、黑风衣、飘荡的头巾、汹涌的泪水、飞扬的纸片、流云和鸽子、注定死去的爱情、无法得到的救赎……种种带着东方人性之美的沉重，杜式电影以文艺的方式诠释着黑社会暴力下的处世哲学。枪战永远不是追求，其终极意义是一滩血污里映照出的种种对立和思索。</P>
<P><STRONG>《暗花》（1997年）：绝望之美</STRONG></P>
<P>影片开头以MV画面对江湖背景作一番简略交代，接下来就是暗黑无比的生死游戏。淆乱正邪，彻底摒弃了以往黑帮片中警察慈眉善目的正义脸谱。每个人无奈被卷入一个杀机四伏的迷局，如同盒中困兽，虽然头脑清醒，可是没有光亮，哽住呼吸，无法左右自己。最后的枪战里，镜子被击碎，冷冷的光散落一地，投射出一堆破碎的影像。游达志比杜琪峰更注重个性，这是银河映像最黑色的电影。其后的《非常突然》将这种风格推向极致。</P>
<P><STRONG>《PTU机动部队》（2003年）：简洁之美</STRONG></P>
<P>有时候这种简洁是通过演员反复的动作来体现的。任达华说，“穿上制服就是自己人。”是规矩与情义之间的对立。有重复的动作设计，但没有一个多余的镜头。比如花衬衫在马尾一伙的威慑下不动声色地换了好几张桌子，可是最后他把一把刀插入马尾的后背时也是若无其事；“表哥”手下的一个小混混对警官任达华由桀骜不驯到不敢吭声的态度转变，只是因为老大的一句话。镜头对那几十个巴掌的特写毫不累赘。干净的画面，明快的节奏，这是杜式电影中最利落的一部。</P>
<P><STRONG>《大事件》（2004年）：写实之美</STRONG></P>
<P>其实杜式电影最大的特点是颠覆，对传统的颠覆，对常规思维的颠覆。在这里，对警察与劫匪的行为设定进行了互换，警察利用传媒进行虚假地作秀，劫匪与人质相处的那段反而更具人性，这一点在《暗战》里被刘德华就诠释过。然后是朴实的表现手法，没有花哨的镜头运用，也没有利用原声音乐来营造气氛，一切原汁原味。尤其警察作秀这一情节是个极佳极写实的隐喻。</P>
<P><STRONG>《放•逐》（2006年）：男人之美</STRONG></P>
<P>是梦想与现实的对立，他们一边设想着劫金成功后的美景，一边却在不停地问去哪啊。这是一部风格之作。因为故事的长度是一个晚上，人物的刻画流于苍白，或者说杜式电影里角色的性格特点并不重要。任达华对一个黑帮老大教父级的诠释仍然是一个不灭的亮点。比之《枪火》里对女人的藐视和冷酷，这部电影可谓充满温馨，因为女人和孩子得到了最妥善的安置，连那个妓女都两次坐收渔利。虽然最后的同归于尽沿袭了银河映像一贯的黑色，却不能完全算悲剧。因为各自死得其所。</P>
<P><STRONG>《黑社会》（上下）：史诗之美</STRONG></P>
<P>这组电影直接挑战《教父》系列，虽然有人说不如后者。但是正如《蜀山传》之于《魔戒》，中国山水画之于西方油画，两者的艺术成就分别建立在各自的本土文化特点之上。《教父》是以传统的写实手法构建的一个传奇，柯里昂家族的兴衰史直指当时的权力体系；而《黑社会》则以虚构的社团权力争夺史来暗喻现实社会，人物庞杂，在龙头棍的诱因下，杜式电影里引以为傲的兄弟情谊荡然无存。古天乐在最后将愤怒的拳头挥向大陆公安尤勇，其实是一个很明显的隐喻。</P>
<P><STRONG>《铁三角》（2007年）：写意之美</STRONG></P>
<P>虽然是三大导演的符号式轻松写意之作，但还是一部很杜式的电影。徐克的“布局”更多地考虑了另两位银河导演的发挥空间；林岭东的“搅局”则名副其实，对故事没有推进作用；杜琪峰的“破局”为观众奉上的是一段段熟悉的杜式场面，单一的地点、雷同的画面、矛盾与逆向思维之间迸发出的强烈戏剧效果。结尾那句“我们去自首吧”其实与《以和为贵》如出一辙，是对大陆剪刀手们的嘲讽，也是对黑社会因卷入政治风云而逐渐丧失个性的自嘲。</P>
<P><STRONG><BR><FONT color=#6600cc>【被忽略的杜式之美】</FONT></STRONG></P>
<P><STRONG><FONT color=#ffffff>1、《暗战2》（2001年）</FONT></STRONG></P>
<P>当我看完姜文的《太阳照常升起》之后，就一直有种似是而非无法说清的亲切感，闭眼回味，原来诗意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在杜琪峰的作品里出现过，而且以警匪片的形式。侠盗、白头鹰、摩登大楼、象征既定宿命的硬币、嘴角的笑意、方帕上的羽毛、钢丝上的行走……看似毫无关联，可是由贯穿始终的原声音乐串起，竟是一篇关于宿命的断章。断掉的是从前，模糊的是背景，神话的是将来。郑伊健微笑着从楼顶往下跳，一个瞬间被拉长至仿佛一辈子，豪迈的歌声在耳边，不恐惧，不悲情，不绝望，人生也可以变魔术，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把死亡变成生命继续。</P>
<P>这是一部被太多的人忽略的电影。可能先入为主吧。英俊的刘德华突然换成沧桑的郑伊健，结尾的悲情死亡变成莫名其妙的消失，潇洒的飙车变成好笑的骑自行车，视觉上就让大众难以接受。我却对它情有独钟。我一直不太欣赏过于直白的表达方式。正如话说得越多越千疮百孔，作品还是适当地留白一点比较好。</P>
<P>不知骂声因何而起，其实老杜在这部电影里并没有彻底背弃他一贯的风格。一样地无视历史，一样地乱了年代，只是这一次没有拉风的杀戮和短促的死亡，充满了希望。可人生还是无常，命运还是灰色。那只秃鹰的身影潇洒又孤独，只是不知飞向何处。</P>
<P>片头只是黑屏与字幕，雄壮的音乐。不断与黑屏切换的画面是一只在丛林里飞翔的白头鹰和墨镜风衣面带微笑的郑伊健。最后那只鹰停落在郑伊健的手臂上，片名打出，气势浑然天成。很MAN的电影。第一个出场的是一直被操控的林熙蕾和她的美资公司。事实上观影到最后，除了狠巴巴得可以和章子怡媲美的表情和流利的英语以外，她存在的意义也仅止于花瓶。比之第一部里面台词不足十句、出场只有三次的蒙嘉慧，她确实逊色了许多。</P>
<P>说到气氛渲染，不能不提到创作兵团。《暗战》里有两支音乐，一个是主题曲，另一个是蒙嘉慧邂逅刘德华那段。主题曲是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带出愈来愈厚重的和声构成一种恢宏的气势；另一支是唱诗般的和声与空灵的和弦，没有语言，画面也很少，只是转瞬即逝，但是一段浪漫的爱情呈现在观众眼前已无须多言。《暗战2》的音乐魅力甚至要超过影片本身，因为它的主题曲后来成了金像奖的颁奖音乐，恢宏且华丽，如一席华美的盛宴渐渐散场；刘青云与林熙蕾驾车追鹰时的音乐，节奏感强烈而又非常轻松。</P>
<P>这部电影延续了传统的个人英雄主义。郑伊健本身的侠盗身份自不必说，刘青云演的警察之所以斗不过贼也是因为那帮笨同事。这点倒不是纯粹的杜式风格。事实上这是冷色调杜式电影里少有的轻松主题。林雪演的债台高筑的谈判专家在输得一无所有之后也能豁然开朗，之前在楼顶上，那枚硬币几乎让他崩溃。郑伊健则一直带着自信的笑容，将林熙蕾保险公司的二千万捐给了非洲儿童。另外许绍雄的表演也为观众带来了不少欢乐。银河映像看似已渐渐走出九七下的悲观和意识困局。</P>
<P><FONT color=#ffffff><STRONG>2、《柔道龙虎榜》（2004年）</STRONG></FONT></P>
<P>这是一部公开向黑泽明致敬的作品，片尾有字幕说明，实际上黑泽明及他的姿三四郎，还有柔道，在这部电影里都只是符号而已，讲的是另一个故事。那年《大事件》大受欢迎的时候，我更喜欢这部有些文艺的电影，也没有血腥和暴力，更没有野心，都是信手拈来的小品。再看一遍，却颇有些《燕尾蝶》的味道，主要是小梦当歌星那段，很像火飞鸿带着固力果和凤蝶她们去寻梦的情景。或者像《Scarface》里的Al Pacino。年轻人哪能没有梦。就像现在的我们。</P>
<P>可以说，杜式电影里，女性从来是可有可无的角色，而在这里，我不能想象如果没有应采儿演的小梦这个角色，电影将会失色多少。出场就是一堆被扔出的行李，被女房东扫地出门的情景，她却没有沮丧，而是端着一盒方便面在那里若无其事边吃边看着女房东，像个做错事的淘气孩子。太可爱了。吃完了之后拉着行李，分明无家可归，却像是去旅行，到了古天乐的歌厅里，霸道地应聘。太酷了。<BR>&nbsp;&nbsp;&nbsp; <BR>古天乐演的“柔道小霸王”司徒宝每日买醉，颓废得无可救药；郭天王演的TONY到处挑战高手，好勇冲动的个性像个愤青；张兆辉演的黑帮老大绝对是另一个亮点，孩子气十足的精明老大，像个醉汉般吐词不清地骂骂咧咧，也冲动，还和儿童比赛玩游戏，说那个输了的孩子是“大男人还哭哭啼啼”，实在幽默；梁家辉作为柔道高手的偶尔亮相自然是不俗。小小酒吧其实卧虎藏龙，每个人都是高手。</P>
<P>当年黑泽大师为了鼓励萧条时期的日本人才拍了《姿三四郎》，这部电影也是一部励志片。写的是一群来自不同阶层的追梦人。柔道只是作为一种怀旧和致敬的方式贯穿着全剧，而且每一次的柔道场面，伴随的，要么是原声音乐，要么是蔡一智苍凉的歌声。草蜢之一的蔡一智虽然也是演一个柔道手，但他更像是为音乐而来。显然老杜志不在武。</P>
<P>梦总是美好的。有时在遥远的地方，无法抵达；有时就潜伏在内心，触手可及。一个年长的姐姐说，“要经历过无数次打击、挫折、磨练，女孩子才能成长为女人。”刚开始认为她这话有点毒，但是看到电影里的应采儿屡战屡败，忽又觉得这也不是没有可能，惊喜的是，我们看到的始终是一个乐观的应采儿。也许我们都该向她学习。连消沉的司徒宝最后也重拾了信心。死去的也可以复活。——与《暗战2》的主题异曲同工。</P>
<P><STRONG><BR><FONT color=#6600cc>【杜式风格，是放还是逐】</FONT></STRONG></P>
<P>至少在法国电影里，在好莱坞动作大片里，在西部片里，我们是看不到杜式之美的。那些亚洲文化背景下的英雄情结和矛盾冲突中的人物心机只能出自东方人复杂的世界观和独有的道德观。那些具有东方美感的枪战场面和巷战追尾早已被无数影迷第301次念叨过，被一些急功近利的影人无数次模仿过。此外，阳刚之美、以群体为主角、小人物真男人的形象，还有一些小品式人物刻画，比如《PTU》里随身带一把梳子的警察，《以和为贵》里那个到死还在砍人还在喊“加钱加钱”的狠人……都是银河映像冷色调电影磨灭不掉的印记。</P>
<P>黑社会该何去何从。这种疑问在《黑社会》二部曲里就已经以史诗性的形式写出。早期的作品中是对人物前途渺茫的忧虑，如《一个字头的诞生》里的三种假设；后来就直接上升到对整个黑帮电影事业方向感的怀疑，如《放•逐》里喃喃自语般的疑问“去哪啊” ，《龙城岁月》里任达华问梁家辉“是下车还是一起走”，《铁三角》里出租车上的三人先去找牙医还是找林家栋。</P>
<P>其实，正如古天乐的那句台词，“不用脑子的古惑仔永远是古惑仔”。银河映像的商业片与黑帮片是暖色调与冷色调的两极，香港是天堂与地狱的两极。徐克电影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已然无法复制，吴宇森的回归之作《天堂口》显然不合时宜，游达志坚持个性的同时必然失去商机。除了杜琪峰，试问还有谁能如此优雅地游走于边缘与主流、梦想与现实之间。</P>]]></description>
<pubDate>
2008-03-02 13:33: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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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影评]《罪恶之城》：美的不仅仅是暴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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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x-9tails.blogcn.com/diary,13721863.s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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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BR><IMG alt=罪恶之城 src="http://images.blogcn.com/2008/2/10/1/fox_9tails,20080210011933772.jpg" border=0><BR><BR><FONT color=#6600cc><STRONG>片名：</STRONG>Sin City<BR><STRONG>导演：</STRONG>Robert Rodriguez&nbsp;&nbsp; Frank Miller（原著作者）&nbsp;<BR><STRONG>演员：</STRONG>Bruce Willis&nbsp;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Jessica Alba&nbsp;&nbsp;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Mickey Rourke&nbsp;&nbsp;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Clive owen&nbsp;&nbsp;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Elijia Wood&nbsp;&nbsp;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Josh Hartnett<BR><STRONG>类型：</STRONG>动作/犯罪/惊悚<BR><STRONG>级别：</STRONG>R级（暴力、裸露和性内容）<BR><STRONG>发行：</STRONG>Dimension Films<BR><STRONG>上映：</STRONG>2005年4月1日<BR></FONT><BR>1<BR><BR>直到今天，这部电影在我眼中仍是最酷的。说它酷，并不仅仅因为有拉风的动作和冷酷的造型，也不仅仅因为在模拟漫画的黑白主色中点缀着让人心跳的血色，以及代表邪恶的黄色让人触目惊心。而是因为这部风格另类的西片竟然如此契合中国人心中那个不朽的侠义江湖。<BR><BR>世界太肮脏。没有公平可言。上帝视而不见。唯一的出路的是以血还血。<BR><BR>去年一部《斯巴达300勇士》也是还原了弗兰克米勒的漫画，杀戮如诗，英雄主义依然华丽，智慧却为零，内涵远不如《罪恶之城》能直抵人的灵魂。这种电影能让我多年以后还记得。也许和故事本身的张力有关，《300》取材自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第二次希波战争之温泉关战役，结局是既定的，无法注入更多的现实理想；而《罪恶之城》完全是虚构的成人童话，可以将人的理想与欲望冲击到极致。如此魅惑。如此绝望。<BR><BR><BR>2<BR><BR>据说导演罗伯特罗德格里兹与怪才昆汀塔兰蒂诺是莫逆之交，他们常常以一美元为薪酬，为对方效劳。而《罪恶之城》的结构也与《低俗小说》颇为相似。这种三段式复合结构也越来越为大师们所青睐，譬如后来的《通天塔》和国产电影《太阳照常升起》；与之近似的也有英国老片《滑动门》和银河映像的探路之作《一个字头的诞生》。只是后一种是从一个故事出发假设多种不同结局。<BR><BR>把动作片拍得这么有深度的并不多，而把犯罪片拍得这么唯美的也不多。对颜色的处理让人叹为观止，沉重的黑色基调中闪烁着零星的明艳色彩。伤口流出的血可以是白色，眼角落下的泪可以是黑色，你的眼睛随着我的溢美之辞闪过一丝绿光，人在肮脏的下水道里穿行时姿态美若游鱼，在浓黑的柏油中沉溺时是一尘不染的白色剪影……每一个镜头都是一帧考究的照片，黑白光影的交错中，一个凌乱不堪的罪恶之城竟如波德莱尔的诗一样，像一朵恶之花，盛开在人性深处。<BR><BR><BR>3<BR><BR>引子是摩天大楼的顶上，帅哥乔什哈奈特演的杀手不动声色地杀死了拥抱着的女人。她或许是黑帮分子或是别的什么人。他为她而心动。她的幽香让他落泪。而她的红唇却在他的怀中渐渐冷却。因为他是杀手，“The employer is always right”。此后，故事便不再与他有关。航拍镜头下的楼群打出片名。序幕拉开。暗夜，冷雨，夜幕下的罪恶生生不息。<BR><BR>故事一：布鲁斯威利斯饰演的退休警察Hartigon打算保护11岁的小女孩Nancy，却遭到搭档Bob的阻挠，因为那个恋童者兼变态杀人狂Roark是参议员的儿子，与警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BR><BR>故事二：米基洛克演的拳手Marv意外得到妓女Goldie的青睐，其实她是想寻求他的保护，他们只有一夜的时间，Goldie死在他的床上。他要为她复仇。而凶手是《指环王》中那个善良无比的霍比特人伊利亚伍德演的吃人狂Kevin。他杀死了Kevin。自己被处极刑。<BR><BR>故事三：Dwight是这个城市中弱势群体的保护者，主要保护的是妓女，却误杀了警察Jackie boy，而这个警察正是报上所登的所谓英雄式人物。最后比悍匪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警察们死在他和妓女杀手们的刀枪下。<BR><BR>交集处：八年后，小女孩Nancy长大，在酒吧跳热舞，这几个故事中的所有人物都在这里出现，死了的没死的。Nancy从11岁时的那天起爱上Hartigon。而他却无法再爱她。对于这个失控的世界我们又能如何呢，唯有以暴制暴，他再次杀死了变成黄色怪物的Roark，然后为了Nancy今后的安全而自杀。“An old man&nbsp;dies,A litter girl lives,Fair trade”。<BR><BR><BR>4<BR><BR>无论邪恶或正义的，所有人物都那么坚定。Kevin被自己豢养的狼狗吃掉，却始终面带微笑，碎裂的眼镜端正地架在鼻梁上；Marv沃在电椅上嘲笑行刑者不够狠；还有那个使双武士刀的东洋女杀手Miho，那些被刀片或子弹穿透的人们……他们从来不知何为疼痛，生命只是一次戏谑，生与死只是自己的一念之间。与血肉无关。<BR><BR>这是一个抛弃阳光，抛弃仁慈的世界。信仰是由心而生的爱，可以支撑起你的整个人生。而爱只是一瞬间的感动。有着野兽般面容的拳手Marv感动于Goldie的一夜温存；有心脏病的老警察Hartigon感动于Nancy八年来从未间断的来信。他们都为爱而死。生命力如此顽强，而死亡却是那么短促凌厉而又平静如诗。不能不让人想到古龙的武侠小说，中国式的热血江湖。<BR><BR>类似于旁白自言自语讲述着一个个支离破碎的故事。不同的男人，同一种声调。那是一种寂寞的，无人可倾诉的声音。不需要辩解，不需要洗脱。我为你而死。无怨无悔。</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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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0 10:14: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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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梦话] 一个梦而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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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BR><IMG height=653 alt=5011a7ca6e620336f0bd78d8ff9e5b2d src="http://images.blogcn.com/2008/1/28/12/fox_9tails,20080128122444552.jpg" width=512 border=0><BR><BR>有人黯然落幕。有人粉墨登场。世人在我眼里，从来如此。 你在我心里，是否能永远完美如初。 <BR><BR>我以为只是一个玩笑。可事实上不是。因为早已忘了如何开始。 <BR>怎么称呼。你。我。还是他。 <BR>故事结束的时候，又有第几朵白云匍匐在地，第几队僧侣双手合什。 <BR><BR><B><WBR><U><WBR>1</U></B><BR><BR>九十九场完美的谋杀。我每次如约死去。不能幸免。 <BR>最后一次是一群白蝴蝶。我死于蝴蝶的谋杀。我的名字就叫做蝶杀。 <BR><BR>每个薄暮，我伏在水边，浸满了腐烂花瓣和落叶的潮水扑面而来，淹没我，使我不能呼吸。我索性赤身潜入，刺骨的感觉又太短，远不能唤醒我沉睡的尸骨。亲，我在水里打捞你，打捞我们不知是哪个前世刻在这里的印记。我的手温柔地抚摩过九十九颗头颅，最后那个不太圆滑的是不是你。 <BR><BR>所有的人都死了。水里埋葬着他们的肉身，可他们的亡灵还要在每个白天出去人模狗样地吃饭穿衣。我，也不过是其中的一个。 <BR><BR>我还是喜欢穿上洁白的衣裙，蕾丝胸衣勾勒出不合时宜的妖娆，我涉水而来，悄无声息，花朵般盛开的裙摆拂过这每一株野草和每一寸被爱恨灼烧过的土地，如同那些被风吹散的誓言，不留痕迹。我与常人并无二致。可是从铜镜里看过去，我不过是一具骷髅，没有血肉，灵魂在肋骨间游荡，忽明忽暗，找不到心的归属地。 <BR><BR>我说爱你的时候，你不会听到；当你听到的时候，我却不能再爱你。我们是四维空间里面对面的两尾鱼，游得迅疾，寸步未移，彼此相望，遥不可及。我问为什么，神说那就是你的命，你不过一缕游魂，怎能得到世俗的幸福。我沉默不语，却不肯放过任何一次接近世俗的机会，接近世俗，就是接近幸福。 <BR><BR><B><WBR><U><WBR>2</U><WBR></B><WBR> <BR><BR>我总是记不清他的面孔，或者他总是戴着面具，只露出两只眼睛，在暗处窥视。日光之下，我被看透。 <BR><BR>他长着巨大的翅膀，震撼飞翔，每一次路过，我投向水中倒影，他的羽翼轻抚过我的脊背，像千年前母亲拥抱过的手。所到之处，投下巨大的影子，挡住了阳光，盖住了芸芸众生。他的身影构成一个阴云密布的天空，我被覆盖，我的呐喊被淹没在其中。他的爱太广博。我憎恨他那为任何人绽开的笑容。我把匕首掷向他，却伤不了他一丝一毫。 <BR><BR>我是这样的心存歹意，以杀戮之名，却不过是想让他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他占据了我的全部视线，使我看不到躲在某个角落宿醉未醒的你。 <BR><BR><B><WBR><U><WBR>3</U></B> <BR><BR>一只蝴蝶停落在我的手背上，它比我更渺小。可是当千万只蝴蝶纷至沓来的时候，很快就驱散了他的阴影。从此我的天空是另一种颜色。 蝴蝶簇拥着我，我终于到达了那个高度，却发现高处只有一种东西，那就是寂寞。 <BR><BR>蝴蝶没有语言，甚至没有表情。我只能从它们翩然起舞的姿势里感知它们的喜怒哀乐。它们象水一样，可以将我捧至高处，也可使我跌入谷底。我却无能为力。我终于明白，无论强大的，或是渺小的，都可以置我于死地。与力量无关。 <BR><BR>悬崖上有毒的花开了几度，而我的枯骨在水底又沉睡了多少年。我再次俯身探视。低头的刹那，惊飞一群蝴蝶。我丑陋的真面目倒映在水里，尖声狂笑，雀鸟们扑楞着翅膀飞走了；鱼儿们四散逃去。我的样子让它们望而生畏。 <BR><BR>骨架光洁华美如初，并未被泥土覆盖，也未被毒虫蛀食。原来心在外，躯壳是有所牵挂的，从未阖然长逝。心无法安静的时候，死去的躯壳被重新赋予焦虑，它劳碌永无休止，誓与流浪在外的魂灵共存亡。原来最忠于自己的，还是自己。 <BR><BR><B><WBR><U><WBR>4</U><WBR></B><WBR> <BR><BR>其实我不知道你应该在哪里。是在孤远冷僻的西山，还是就在这滚滚红尘我的身边。 <BR><BR>当利剑穿透我时，我不曾痛苦；当烈火焚烧我时，我不曾痛苦；当尸虫吸食我时，我也不曾痛苦。我不知道什么是痛苦，也许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我只是在每个月圆的时候会有一点黯然。我站在山顶，希望我的声音能越过三千里残垣传送到你耳边。带去朔风和我的毒。你甘愿被传染的不是么。 <BR><BR>我是在第几个轮回之际弄丢了你。我守候在这里。我抓住经过的每一个人，疑心那就是你，可最终我所能做的还是失望地摇头。因为他们都有心，而你是没有心的。几只蝴蝶在花间嘲笑我，笑我的痴愚和多情，它们在眼前划过一道道美丽的弧线，世界原本斑斓，可我不为所动。我还是在这里，直到你出现。<BR><BR>我不能确定在我眼前的是不是就是你，那个没有心的人，落拓的样子，蹲在岸边掬起一捧清水，却不小心看见了水中的我。他惊慌逃走。我狂笑不止。我多么希望他就是你，这样，我就不用再触摸第一百颗头颅。我想问他是不是你，可是我不肯放低姿态。不是有酒么，我喝到第九碗的时候，终于醉了，我问他，是不是你。我看见眼前的男子一脸茫然。可我还是笑了。因为他后来告诉我，他也喜欢我，于是，他就成了你。<BR><BR>本没有梦，想得多了，就成了梦。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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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8 11:36: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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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影评]《蓝莓之夜》：当西洋女子穿上中国旗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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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IMG alt=蓝莓之夜 src="http://images.blogcn.com/2008/1/12/6/fox_9tails,20080112182434545.jpg" border=0><BR><BR><FONT color=#6600cc>文 / 百慕</FONT><BR><BR>这只是一种比喻。泛指王家卫电影里的所有人物。可以想象，当西洋女子穿上中国旗袍将会是何种风情。中国人的内敛和沉淀在血液里的东方情结是旗袍下的神韵，也是王家卫镜头下特有的风景。由西洋女子来诠释，美则美矣，但难以传神。<BR><BR>1<BR><BR>有时候动人的不一定就是错爱、死亡或是分离。百转千回之后的相聚也能让人感动和流泪。<BR><BR>看王家卫的电影必然需要一个寂静的夜晚，有行云流水的音乐，有一缕淡淡茶香旋绕。拍落白天的尘埃，没有尖锐，没有呐喊，相对无言，让一切归于柔和的寂寥。电影从来不乏恢宏之作。正如烈酒般的人生，总有某个时刻需要被温柔和细腻所消解，露出最柔软的本质。一碰即碎。<BR><BR>2<BR><BR>《蓝莓之夜》保留了王式电影所有的美学符号。多元交叉的故事，破旧的旅店或小酒馆，狭小拥挤的空间，玻璃门上的反光，霓虹灯下的魅影，夜幕中呼啸而过的城铁，暧昧的氛围，煽情的配乐……只是在这里，最后那个九十度的吻颠覆了王式电影里所有无疾而终的爱情结局。单线叙事使王家卫的这部英文片看起来更简单。<BR><BR>顶级明星阵容是王式电影的另一个重要元素。因为他那些看似闷骚到极致的故事势必需要耀眼的明星来演绎才能使人渐入佳境，而不致于错过剧中不经意中迸发出的精彩情感交结。如《重庆森林》里无可复制的王菲，只要她一出现，沉闷的节奏立即被那首暴烈的《California's Dream》所平衡；还有张国荣、梁朝伟、张曼玉、金城武这批御用演员，只有在王家卫的镜头下他们才能散发出属于他们自己的魅力，而非那些大片里各种华丽元素包裹下的熟悉面孔。<BR><BR>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中国面孔。与王家卫的东方影像相得益彰。一旦换成金发碧眼的好莱坞靓女帅哥，则故事马上变得不伦不类。因为常规套路中，外国人处理感情时远没这么细腻和纠缠。诺拉琼斯饰演的失恋女孩儿会返回去亲眼看见男友和新欢在一起亲热的情景才死心，裘德洛会为熟睡的诺拉琼斯轻轻拭去唇边的奶油……所有这一切，都不太可能在西方人的现实中上演。<BR><BR>所以，王式电影如果需要翻拍成美国版，必定要像《无间道》那样，让马丁斯科塞斯这样深谙美式套路的人来重构。才能让一个故事在迥异的地区呈现出代表各自文化背景的风情。<BR><BR>3<BR><BR>每个故事都有自己的图腾。《黑色大丽花》里的笑面人，《重庆森林》里快要过期的罐头，《阿飞正传》里无足鸟的传说，《狗镇》里画出来的狗……《蓝莓之夜》的图腾是一串钥匙，每一串钥匙都有一个故事。<BR><BR>故事始于杂货店，终于杂货店。众里寻他千百度，回首却是阑珊处。诺拉琼斯饰演的女孩得知男友脚踩两只船，黯然神伤，在男友公寓楼下的杂货店认识了裘德洛饰演的英国男人，短暂的慰籍并不能让她彻底忘记他。于是她决定旅行，以劳累和奔波来麻痹自己。面对男友留下的钥匙，她的选择是保留尊严的拒绝。<BR><BR>阿尼对妻子苏的爱是一个悲剧。因为爱得过于强烈，让她倍感压抑，终于越轨。阿尼用枪指着她，“你敢走出这个门我就开枪。”她还是走了，阿尼没有开枪，却选择了自杀。阿尼每天用钥匙开门，苏都不在；苏后来也用钥匙开门，可是阿尼已经死了。<BR><BR>女赌客是现实世界里精明强势的人群，对父亲的思念听而不闻。当父亲终于离世，她才明白现实中蠃得再多的金钱也再难复原父亲的爱。有时候想想自己，也无非这样，认为物质和金钱是最有效的探视，对父辈口中的想念却是不以为然。也许生活节奏使然，阅历的增长能将一个人变得完全功利。<BR><BR>失恋女孩回到杂货店，裘德洛版的周慕云在原地，似等非等。这是一个从开始就可以预见结局的故事，最初的苦难必然被最终的喜悦覆盖。关于失去和遗忘。漂泊的人和不确定的宿命依旧是王式电影的标签。<BR><BR>4<BR><BR>帅哥裘德洛，不再是《兵临城下》里那个孤绝的英雄；小天后诺拉琼斯，不再是台上光芒四射的歌星，还有如今长大的《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问题小孩娜塔丽波特曼……王家卫的电影总是一下子就能拉近这些耀眼的明星与大众之间的距离，把属于每个凡人的特质拍得分毫毕现。《花样年华》里的梁朝伟和张曼玉之间的抵死暧昧；《阿飞正传》用四个词概括了张国荣独一无二的气质：美貌、毒辣、轻薄、绝望。诺拉琼斯就如同《重庆森林》里的王菲，只须本色演出，便能空前绝后。</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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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2 18:18: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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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武侠小说]《破绽》（连载中）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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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作者：叶掌柜 （橙色字体）<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百&nbsp;&nbsp; 慕 （白色字体）<BR><BR>
<P><FONT color=#ff9900><STRONG>第一部分</STRONG><BR><BR>1<BR><BR>杭州武林门，名人堂。<BR>名人堂是一间店铺，不能说是很大，店里小到只能摆上一张单人床，一面屏风，还有一个六尺见方的柜子。<BR>老板姓叶，人们都称他为叶掌柜。<BR>店里甚至一个伙计都没有。<BR>对叶掌柜而言，在这间店铺里面无非就掌管着那个奇特的柜子而已。<BR>叶掌柜当然姓叶，叫做叶无力。<BR>他并非“无力”，甚至他的力气大的让人难以想像。<BR>十二岁的时候就在灵隐寺里抱着巨大的铜鼎跑来跑去，和老方丈玩捉迷藏的游戏。<BR>所以每天早晨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寺里的和尚都了一份功课——五六个和尚到处寻找那个铜鼎，然后合力把它搬回大殿门口的正中。<BR><BR>叶无力擅长的兵器是刀，一把两尺九分，薄如柳叶的刀。<BR>使刀的时候，叶无力就变成另外一个人，正如别人无法想像他力气的大一样，人们也无法想像他使刀时候力气是如何的小。<BR>他甚至没有足够的力气将刀平举，所以刀经常只好在手里垂着，挥出的刀就像微风中的柳叶一样，是死一般的慢。<BR>好在他最多只挥动三次，不然他即使不被对方杀死，也会活活累死。<BR>好在他生来不是被人杀的，所以他总能从一个别人无法想像的角度，将刀锋慢慢地送到对方的脖子里。<BR>到四十八岁的时候，他至少已经慢慢的送走了三十二个对手，而且都是一等的高手。<BR>四十九岁的时候，在杭州开了这间名人堂的店铺。<BR><BR>这间店铺是杀手们经常光顾的地方，收费也非常低，只要使十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任何一位杀手的资料。<BR>知己知彼，百战不殆。<BR>要想不被对方杀掉，必须先知道对方的弱点。<BR>幸好叶掌柜提供的资料非常的全，全到喜欢喝什么酒吃什么口味的菜。<BR>十两银子是不贵，尤其是买到这样的资料，有的人甚至愿意出十万两。<BR>但是叶掌柜还有一个要求：如果一个月之内无法拿出那个人的头，你就得把自己的手用上等丝绸包好，然后放在店铺的柜子里。<BR>所以，叶掌柜掌管的那个柜子，只有两个大抽屉，上面的那个放着天下高手们最详尽的资料，而下面就摆着一只只的手。<BR>失败了，你就得付出代价，无论你跑到哪里，叶掌柜总能把那只使用兵器的手以及手的主人的脑袋给慢慢的割下来。<BR>手还是放在柜子里，但是脑袋却不知道被放在哪里。被扔掉也说不定。<BR>谁也不想为了那只手，把脑袋给丢了，而且或许被扔在狼狗经常出没的地方。<BR>所以很少有人敢在失败后的一个月内，带着自己的那只手给逃掉。<BR><BR>十两银子不算多，但是由于生意好的出奇，叶掌柜经常坐在店门口的小木凳子上，一边喝茶，一边笑着。<BR>最近人们惊奇地发现，柜子的边上塞了一张桌子，叶掌柜经常坐在桌子边上，一手捧着宜兴紫砂壶，一手提着毛笔，在写一本书。<BR>也许才是刚刚开了个头，也许已经写了很多。<BR>只听说，那本书的名字叫做“破绽”，而内容却无从得知。<BR>如果以后有机会看，也不知道会花多少两银子。<BR>姑且就等着吧。<BR><BR>2<BR><BR>八月十五，中秋，举家团圆的节日。<BR>月亮出奇的圆，也出奇的亮。<BR>金万山，水鸣峰。<BR>水鸣峰是金万山最高峰，没有河流也没有瀑布，甚至连一滴水都没有。<BR>山峰的南坡，是密的不透风的松树林，一阵风吹过，能发出波浪的沙沙声。<BR>而山背面，却光的连一根草都没有。<BR>就象20年前，杜半光因为输掉一场赌局，被剃成半光的头一样。<BR>半光，真的是半光，前脑勺上留着甚至比女人还长的头发，而从头顶到后颈，被剃刀刮的像海边一块被水冲刷千年的岩石。<BR>那个时候，杜半光还不是这座山的主人，甚至那个时候，甚至就被尿给憋死，他也不敢在这里偷偷的小个便。<BR>现在，却是这座山方圆四百六十五亩，23家赌场，16家妓院，还有7家银庄的老板。<BR>虽然是赌场和妓院，别人在这里打个架，甚至说句脏话都不行，尤其在水鸣峰上连咳嗽一声都会让你担心后半辈子连话都讲不出来。<BR><BR>月亮爬到了山顶，月光如昼，北坡上一个穿黄杉的中年人裤子褪下一半，半蹲，对着月光在方便。<BR>屁股光圆的就像天空的月亮。<BR>黄杉人手里居然还拿着一袋烟，悠闲地吧嗒吧嗒的抽着，就象是蹲在家里屋后的茅坑一样自在。<BR>按照他的岁数，杜老板的禁令他不会不知道。<BR>即使不知道，他应该也知道杜老板的脾气。<BR>两年前姑苏的酒葫芦段小九，因为在这里撒了泡尿，被脱光了衣服，用鱼网紧裹着，每个铜钱大小的网孔挤出的肥肉全被小钝刀慢慢地割掉。<BR>在挨了436刀后，居然还没有死，被扔在40里外的一个垃圾堆里。<BR><BR>今天是团圆佳节。子时。<BR>女人该躺在丈夫的怀里，老人拥着孩子入睡，单身的汉子烂醉如泥，有的单身女人也许还坐在床上对着月光悄然的落泪。<BR>所以无论这里的月色是多么的美好，也没有人到这里来赏月。<BR>更不会跑到这个光秃秃的山坡，还悠闲的解个大便？<BR>当然，只要杜半光还活着，只要杜半光还是这座山的主人，而且他的那纸禁令依然生效的话，那这片山坡除去解大便的黄杉人，应该还有一些杜老板手下的人。<BR>这些人当然不是来赏月的，他们都是杜老板精选的高手，无论今天是什么日子，他们也只能呆在这里过节。<BR>果然，半袋烟的工夫，黄杉中年人的周围已经逼上了5个黑衣人。<BR>5身漆黑的劲装，5把冰冷明亮的刀。<BR>5个人怎么能让黄杉人在这个禁地呆上半袋烟的工夫？<BR>因为在5个高手的眼里，即使黄杉人光着屁股蹲着，甚至哪怕他一丝不挂的躺着，居然连一点破绽都没有。<BR>如果不是黄杉人在这里光着屁股方便，他们甚至都愿意用完美来形容他的姿势。<BR>他们碰到了高手，所以他们知道等待机会对高手们是如何重要。<BR>只要一击，没有胜或败，只有生或死。<BR>终于等黄杉人烟抽完，把烟袋在他的鞋头磕了磕后，依旧叼在嘴巴上。<BR>他的身体只微微前倾，打算提起裤子。<BR>对5个一等一的高手来说，这个就是破绽，也许就是他们唯一的机会。<BR>5把明亮的刀攻向黄杉人5个不同的部位。<BR>刀光快似闪电，却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BR>黄杉人裤子也没有提起来，甚至还蹲在地上，没有任何退路，甚至好像连“进路”都没有。<BR>无法进退，岂不要至少被分成5块？<BR>明亮的月光下，甚至可以看见黑衣人面上狡诈的笑容。<BR>黄杉人双手提起的不是裤子，反手从屁股上操起两把奇特的弯刀，刀头居然就是屁股的模样。<BR>当黑衣人明白刚才所看到的两片白花花的屁股不过是两把奇特弯刀的时候，眼前刀光只是一闪，5颗脑袋便和5把刀一起飞到三丈开外。<BR>这个时候，歪倒在三丈开外的脑袋也许才注意到，黄杉人的屁股也是黄的，他根本就没有脱下一寸的裤子。<BR>而且，黄杉人蹲了半天，甚至连屁股都没有揩，也许这个才是他最大的破绽。<BR>黄杉人冷哼一声：“陕北刀五，原来还有五颗脑袋。”<BR>黄杉人收起刀，在刀头的位置，刻着一个大大的“段”字。<BR>莫非他就是姑苏段家的人？<BR>如果是的话，凭他的年纪，应该就是段菜的三儿子，段颂。<BR><BR>3<BR><BR>水鸣峰南坡并非都是密不透风的松树林，林子里面有一个石亭，杜老板白天还邀请了几个好友在这里下棋和喝茶。<BR>现在，一个青衣女人正安静的躺在亭子下面长长的石凳上。<BR>按照这个女人的年纪，这个时候要么应该躺在丈夫的怀里，要么，孩子躺在她的怀里，或者，被狠心的丈夫抛弃，躲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轻声的啜泣。<BR>这个青衣女人却是很悠闲的躺在这块冰凉的石凳上。<BR>这里居然还有既不赏月又不哭泣的单身女人？<BR>让人诧异的是，头底下还枕着杏黄色的绣花枕头。<BR>枕头右手边上摆着一把奇特的小刀，刀身很窄，弯曲成半圆，就象八月初三的月牙。<BR>能够做成这样模样奇特的刀，应该也只有姑苏段家的段菜。<BR>段菜活了大半辈子，只做过五把刀，据说五把刀各不相同，看过刀的人除去段家之外，听说大多的都应该是在脑袋着地那一瞬间看到的。<BR>大半辈子只做了五把刀，不是因为他脾气古怪，而是他根本就不是专门做刀的。<BR>他具体的名字谁也不知道，因为他以前是个卖菜的，所以人们叫他段菜。<BR><BR>青衣女子好像睡的很熟，呼吸缓慢而均匀，左手搭在她诱人的小腹上，右手伸在绣花枕头下面。<BR>按照杜老板的禁令，不是他请来的客人，在这里小憩一下都不允许，即使美丽如天仙的女人也不例外。<BR>东南不远处的那棵高高的松树上应该有个黑影，已经注视这里多时，也许对付一个不受欢迎而且还在熟睡的女人，杜老板手下随便挑一个就可以让她永远的睡在这里。<BR>但是这个女人实在不是一般的女人。<BR>黑影已经在树上呆了一个多时辰，他发现，即使她是个熟睡的女人，也不敢贸然攻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发现她任何的破绽。<BR>杜老板很少会犯错的，杜老板能够只派他一个人来对付这个女人，他的身手非但不错，在叶掌柜的名人录里至少可以排在前十位。<BR>他至少想出上百种攻击的角度，最后都被他否认。<BR>因为这个完美的女人，完美地没有任何破绽的睡姿。<BR>除去她轻微的呼吸，她身体一直保持静止状态。<BR>但是对于黑影来说，她不光是在动，甚至身上每一寸每一分都在动。<BR>静，是绝对的动。<BR>女人突然翻了个身，侧着身，右手去拿边上的小刀，而且居然把刀口对着自己美丽细长的脖子。<BR>刀可以用来杀人，当然也可以用来自杀。<BR>尤其在这样凄美的月光下，一个单身的女人，她可以讲出上千个自杀的理由。<BR>无论这个女人是想自杀也罢，甚至梦游也罢，一把刀放在自己的脖子上面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就是她完美姿势的缺口。<BR>所以，黑影没有经过太多的考虑，像一只蝙蝠，以惊人的速度掠下，同时一线刀光夹杂着六点寒星，攻向女人的那个缺口。<BR>刀光里是两尺长的牛角弯刀，寒星里是六把半寸的飞刀。<BR>黑影一出手就是七把刀，一长六短，目前天下能做到的恐怕也只有杭州的丁七。<BR>哪怕就是一点点的刀光寒星碰到这个缺口，丁七就可以让她那美丽的脸蛋变得比开花的猪屁股还要难看。<BR>寒星先到，女人居然又从身底下掏出了第三只手，用她的第三只手飞快的将头底的绣花枕头一抖，摊开了一张三尺见方的绣花蓝布，六点寒星就被这块蓝步悄无生息的收了进去，同时，她放在小腹上的左手只是一张，弹出一把奇特的刀来。<BR>速度快的难以想像。<BR>丁七被刺穿脖子的时候，还瞪大眼睛，研究这把奇特的刀：长约四尺，光手指粗细的刀柄就有三尺九之多。<BR>如果没有弄错的话，她刚才拿着刀，又放在脖子上的那只手或许就是假的。<BR>到丁七将要闭眼的时候才明白：原来刀柄还能以这么块的速度伸缩的，而且，这把刀的女主人，名字应该也只能叫做段袖儿，因为听说段菜只有一个女儿。<BR>段袖儿刀锋一转，在左手衣袖上割下一块布，然后慢慢低下身，很认真的把布摊平，放在丁七脑袋下面，动作轻柔的就像给自己熟睡的情人头底下塞个枕头一样。<BR>然后，段袖儿慢吞吞的将蓝布折成枕头模样，又把那把四尺长的刀折成食指长度，大体收拾了一下，向山下那片灯光走去。<BR><BR>4<BR><BR>男人都是喜欢酒和女人的。<BR>杜半光是个男人，即使他脑袋上面全光了，他还是个男人。<BR>这个时候，他就在他的“杜一夜酒楼”里，做着所有男人都喜欢做的事情。<BR>他即使已经知道水鸣峰上添了六颗脑袋的事，他也要在一个叫做“宫十三”的女人面前大口喝酒，而且坦然自若。<BR>因为，杜一夜酒楼就建在金万山水鸣峰和金鸣峰之间，他和宫十三在这个酒楼最深处的阁楼里，而且这个阁楼高耸云天，几乎和水鸣峰持平，外面护卫的高手有四十八个。<BR>要想闯到这里来，他必须得带上四十八颗脑袋。<BR><BR>宫十三喜欢男人，而且喜欢的要死，她每次喜欢和很多的男人在一起做大家都喜欢做的事情。<BR>她前天还叫做宫十二，那个时候，她的记录是一次和十一个男人。<BR>昨天，她改名为宫十三。<BR>她是“杜一夜”酒楼的招牌，每天替杜半光赚大把大把的银子。<BR>宫十三不能算是一个美女，也可以说她非常难看，甚至比杜半光这辈子见过所有的丑女加起来还要丑。<BR>可金万镇只要能说话的人，都不敢说她丑，因为说她丑的，都被割掉了舌头。<BR><BR>“真她妈的丑！”杜半光后面桌子上有人嘟囔了一声，而且非得在“丑”字前加上“她妈的”。<BR>杜半光摸摸脑门，还是慢慢地转过身来。<BR>他倒不是因为有人说宫十三丑而吃惊，他在怀疑——他和宫十三在这个酒楼最深处的阁楼里，，外面在守卫的那帮高手，是不是全掉了脑袋？<BR>杜半光看到了一个比宫十三还丑的人。<BR>来人的脸上全是铜钱大小的疤，手中拿了一个酒葫芦。<BR>就像杜半光化成灰也能被来人认出来一样，杜半光嘴巴里忍不住喊了声“段小九”<BR>段小九笑了：“你是先认出我的葫芦，还是我脸上的铜钱疤？”<BR>杜半光双手向下压了压，示意段小九打住：“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怎么能杀得了外面数一数二的高手的？”<BR>段小九拍拍酒葫芦：“我也不知道现在他们怎么样了，也许地上还没有掉一颗脑袋。”<BR>杜半光更是吃了一惊：“那怎么外面一点声音都没有，甚至，他们怎么能让你全身进来”<BR>段小九站起身来，把房门开了开：“你出去看看就知道了”<BR>杜半光走出房门，发现，居然是站在水鸣峰上，而且还是光秃秃的北坡。<BR>杜半光从阁楼里跳了下来，发现这里除了段菜，段颂，段小九的三颗脑袋之外，地上还有陕北刀五和杭州丁七的六颗脑袋。<BR>顺着段小九手指的方向，杜半光看到了一根手指粗的钢绳一头固定在这边的水鸣峰上，一头固定在对面的金鸣峰上，而自己的这个阁楼正被这根钢绳穿着。<BR>段菜会做刀，当然也会打铁，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段菜做的钢绳可以把杜半光整个酒楼给吊起来。<BR><BR>段袖儿回来了，果然杜半光的那帮高手一颗脑袋都没有掉，他们回家还要用那颗脑袋想办法安慰在家里某个角落哭泣的女人。<BR>杜半光摸了摸脑袋，自己估计没有办法回家安慰家里的女人了。<BR>因为，段家肯定是从叶掌柜那里花十两银子买的消息，甚至，叶掌柜也许还免费赠送了这么一个主意。<BR>段家如果要保住他们自己的脑袋，肯定是要把杜半光的脑袋放到叶掌柜的柜子里。<BR>想毕，杜半光突然感觉少了颗脑袋，没有脑神经控制的躯体一下子瘫了下去。<BR><BR>5<BR><BR>八月十六。夜。凉，有风。杜一夜酒楼灯火通明。<BR>今夜，来这里的不光有男人，还有妇女，甚至还有几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BR>所以，生意非常的好，简直好的要命。<BR><BR>“这么多人，真要命！”讲话的是一个男人，一个后脑勺没有一根头发的男人。<BR>天下光着脑袋的人估计比杜半光钱庄银票的数量还要多，但是，后脑勺没有头发的人，天底下肯定只有一个。<BR>杜半光小声对着这一群要命的人说：“别怕，暂时，我还不想要你们的命”。<BR>说完，杜半光笑了，就着杯子里的月亮，把一杯热气腾腾的陈年花雕吞了下去。<BR>没有脑袋的人是不会讲话的，也不会笑的，更不会喝上一大杯的花雕的。<BR>所以，杜半光的脑袋非但没有掉，而且，呆在脖子上以前任何时候还要舒服，更何况现在被一个叫做易不容的女人搂在怀里。<BR><BR>段家一共来了十二口人。<BR>连刚学会走路的孩子都被请来了，而且就是在昨天晚上，被杜半光手下三十二位高手请来的。<BR>想必那三十二位高手并没有回家安慰家中任何一个女人，而是趁段家几个高手都在水鸣峰的机会，跑到了断月镇段家。<BR>杜半光手下不光会杀人，还会撒谎。<BR><BR>段菜是在突然想起一个叫做易不容的女人的时候，决定从水鸣峰赶回家的。<BR>易不容不是杀手，她是连一只蚊子都不敢打死的女人。<BR>在叶掌柜那里，连一只连蚊子都不敢打死的女人是不值十两银子的。<BR>段家都是商人，在定价上，他们这辈子只犯过这一次错误。<BR><BR>易不容现在是杜一夜酒楼的老板娘。比起段家，她才是经商的能手。<BR>而且，她易容的本领比经商还要高明。<BR>只要她愿意，现在她就能把段小九易成一个倾国倾城的美男子。<BR>她当然也能把杜半光整成一个奇丑无比的宫十三。<BR>而那个真正的宫十三却被易成被抓到水鸣峰的杜半光。<BR>杜半光在宫十三走下阁楼的时候，就顺着那根段菜骄傲的缆绳，回到了家。<BR>他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大致修了修头发，等着会见段家被请来的老小。<BR>段颂低下头，弯刀一挥，水鸣峰上添了一颗女人的脑袋。<BR><BR>段家诺大的房子只剩下一个看门的老切还活着。<BR>20年前，大刀切岩不但会理发，他还能随时能把杜半光的脑袋切成葱花大小。<BR>所以，杜半光输了赌局之后，切岩不光剃掉杜半光的后脑勺的头发，而且，把他半块头皮也顺便切了下来。<BR>现在，切岩老了，老的只能躺在被拆下的门板上看门了，而且奄奄一息。<BR>“老段，家人被杜家虏走，我对不住你。”老切紧紧的抓住段菜的手，大颗的眼泪啪啪的滴在门板上。<BR>老切一共中了256刀，咽气之后，他居然还泪流不止。<BR>段菜把老切等人匆匆安葬之后，轻声说：“我们去杭州找叶掌柜。”<BR><BR>6<BR><BR>名人堂的门木纹斑驳。根本是两扇寻常不过的木门。<BR>如果非得找出和别的门不同之处，无非就是在门的右上方烙了一个大大的“门”字。<BR>这个字烙的歪歪斜斜，像是个刚识字的孩子写的。<BR>——狼嚎门错根本就没有上过学，他一辈子也只会写这个“门”字。<BR>但是，门错的拳头比天下任何一个苦读四书五经的人拳头加起来还要硬。<BR>“人无错，是门错”<BR>天下只有六个人知道他做的门有多么结实，可惜这六个人现在全躺在床上。<BR>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因为据说他们的肋骨裂得像门上的木纹一样。<BR><BR>门上挂着血红色的插锁。在锁上同样是歪歪斜斜的刻着一个“锁”字。<BR>看来，鬼哭锁如血会写的字并不比门错多。<BR>如果能给他180两鲜血的话，想开他做的锁，没有钥匙应该也可以。<BR>所以，很少有人敢碰他的锁。<BR>因为，很少有人给了他180两鲜血后还会活着。<BR><BR>锁如血的兵器是一根长六分的银针。每次用银针给人放血，要花上他两天两夜的时间。<BR>好在锁如血有的是时间。惨叫两天两夜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BR>据说，锁如血能把鬼吓哭。<BR><BR>段小九虽然是个比鬼还丑的人，他还不是鬼。他还是人。所以，他没有哭。<BR>他手里当然没有钥匙，而且他瘦的连血管都干瘪了。<BR>他体内或许还能有280两上等的好酒。估计却连100两的血也收集不到。<BR>他知道锁如血不喜欢酒，所以他走上前，准备开锁了。<BR><BR>除了钥匙和鲜血之外，天下还有很多东西可以开锁。<BR>——比如说段小九手中拿的铁丝。<BR>“啪”的一声，血红色的锁应声而开。<BR>“锁如血要忙一阵子了”在段小九推门的时候，他说了句：“还有人也会铁丝开锁。”<BR>“什么时候？”段菜问。<BR>“前天有人来过”段小九用铁丝掏了掏耳朵。<BR><BR>7<BR><BR>名人堂内非但是一尘不染，连放着杀手资料和断手的柜子也已不见。<BR>甚至单人床和那面屏风也了无踪迹。在右侧多了一扇暗门。<BR>门后有一个院子。一个巨大的铜鼎摆在院子的正中。<BR>边上有一口深不见底的水井。<BR>段颂敲了敲铜鼎下的石板，旋即用肩膀推了推铜鼎。<BR>铜鼎纹丝未动。<BR>“叶掌柜必在铜鼎之下”段袖儿说完，上前和段颂一起使劲推了下，铜鼎还是没有移动分毫。<BR>“别浪费力气了”段菜指了指石板上那个浅浅的脚印说：“前天那个也会铁丝开锁的人肯定试过了，那人的内力远在我们之上。”<BR>只听段小九说：“还没有听说谁能搬动叶掌柜的铜鼎。”<BR><BR>他们抬头的时候，发现段小九已经跳下了井中。<BR>跳下那深不可测的井里岂不是想死？<BR>段小九还不想死，而且，他还想活的比任何人好。<BR>因为他鼻子里闻到了酒味。<BR><BR>淡淡的酒味恰是从井底那个暗门后传来的。<BR>段小九推开门，就看到叶掌柜低头用柳叶刀修指甲。<BR>当然还有一壶正在炉子上“咕嘟咕嘟”冒气的酒。<BR>叶掌柜从不喝酒，那酒肯定是为客人准备的。<BR>“小九，酒正是为你准备的‘叶掌柜吹了吹指甲，笑了：“来尝尝。”<BR><BR>“能让叶掌柜躲到井里的人，天下也很难找出几个”段菜下来的时候，笑着说。<BR>可叶掌柜没有笑，他开始讲一个故事。<BR>30年前，武林各大门派围攻姑苏容家，大刀切岩和叶掌柜身在其列。<BR>据说容家是姑苏恶人之首，所以，切岩斩草除根，一把岩刀割掉容家老小7颗脑袋。<BR><BR>容家本来有8颗脑袋的，有一个两岁女婴传为易灭师太所救。<BR>“如果我没有猜错，易不容就是容家的那个女婴”叶掌柜边说边打开了那只装手的大柜子。<BR>“这些年，我一直在搜索那个女婴的消息，到如今却全然毫无头绪”叶掌柜淡淡的说“甚至，易不容的身份，我也一概不知”<BR><BR>“切岩就把那容家的7颗脑袋放在这个大柜子里”叶掌柜打开了抽屉：“你们看.”<BR>这7颗脑袋，段家还居然都认识：<BR>陕北刀五的5颗脑袋，杭州小刀丁七1颗，加上美女宫十三1颗，刚好是7颗。<BR><BR>“那个悄无声息来我店里，换掉容家7颗脑袋的人，武功恐怕深在我之上”叶掌柜额头渗出了汗珠。<BR>“什么时候的事？”段菜问。<BR>“五天前，也就是八月十四，正好是你们去割杜半光脑袋的前一天”叶掌柜默默的关上抽屉。<BR>“他们居然提前开始报复了。”段小九把杯子的酒一口吞下，恨恨的说。<BR><BR>8<BR><BR>叶掌柜没有接过话题，而是把段小九杯子加满酒，然后另外又倒了一杯：“又来了个喜欢喝酒的客人。”<BR>话音刚落，井上飘下了一个和尚。<BR><BR>和尚一般是“和”为“上” 的。<BR>所以真正的和尚是不会来找叶掌柜买杀手资料的，更不会来这里喝酒。<BR>除非是灵隐寺的和尚。<BR>他当然可以名正言顺的来此让叶掌柜把大铜鼎搬回，还能顺便偷偷喝上一杯上等花雕。<BR><BR>叶掌柜赶紧笑着行礼：“一杯大师，近日可好？”<BR>一杯大师双手合十，只字不提铜鼎一事：“托叶施主花雕的福，老衲吃的好，睡的香”。<BR><BR>“诸位都应该记得二十年前杜半光的赌局吧？”叶掌柜把那杯酒递给大师，突然提到这个话题。<BR>看到段菜点头，他继续说道：“刚好一杯大师也在，那么，事不宜迟，我开始讲第二个故事”<BR>“我们血洗容家5年后，也就是25年前，我才意识到这一切是个骗局。<BR>容家非但不是恶人，而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大好人。<BR>可惜，我远在杭州，根本不知道姑苏的详情。<BR>更何况，那个时候，我还年轻气盛。”<BR><BR>叶掌柜面色微微一红，继续说道：“一杯大师云游四海，我便开始托一杯大师打听那个婴孩的下落，也好给容家留个交代。”<BR>“想必是杜半光说他知道那个婴孩的消息？”段菜说道。<BR>一杯大师喝完杯中酒后，点了点头，接过话题。<BR><BR>“老衲自是不信，就和半光施主打了个赌约——如果他知道这个婴孩的消息，老衲愿意后脑勺蓄发，如果不知道，由切岩施主把他后脑勺剃光。”<BR>一杯大师摸了摸脑袋，顿了顿，继续说道：“他说婴孩是被易灭师太救走，而易灭师太正是他的姐姐杜易灭”<BR>众人“啊”的一声惊呼起来。<BR><BR>“正当老衲继续追问婴孩目前下落时候，半光施主突然说十日之后再告诉老衲详情”<BR>“老衲对他所讲的话深信不疑，已经开始蓄发，不料十日之后起了变卦。”一杯大师犹豫了一下，还是给自己倒了第二杯酒。<BR>“半光施主居然当着老衲等人的面，什么话也没有说，脑袋单让切岩剃成半光。”一杯大师把酒放在鼻子边闻了闻，随即把杯子放在柜子上。<BR>“这反倒更证实了杜半光之前所言不虚”段袖儿插上了话。<BR><BR>“这话暂且不谈”叶掌柜说话斩钉截铁：“据我所知，30年前的那场骗局，是易灭师太一手泡制”<BR>看到众人吃惊的模样，叶掌柜继续说道：“而这场骗局，只有我和切岩蒙在鼓里，却错割了大好人的脑袋”<BR>“所以你就开了这个名人堂，专门提供以前那些杀手的信息？”段袖儿追问道。<BR>“老衲相信叶施主杀的都是该杀之人”一杯大师再次双手合十：“阿弥陀佛”。<BR><BR>9<BR><BR></FONT></P>
<P><FONT color=#ff9900>八月二十一。银万山。夜凉。无风。有月。<BR>银万山在金万山东边，两山之间，仅隔一条沙黛河。<BR>其实，沙黛河不能算是一条河的，最窄的地方还不到一丈宽。<BR>所以，更像是一条溪。<BR>可即便挖条像是小溪的沙黛河，却耗费了一个叫做沙黛的女人三十年的光阴。<BR>对其她女人而言，或许有两个三十年的光阴。<BR>但是对于直到三十五岁才第一次做女人的沙黛，她只有一次。<BR>因为她是大侠容柯的女人。更因为她是东瀛的女人。</FONT></P>
<P><FONT color=#ff9900></FONT></P>
<P><FONT color=#ff9900>相比金万山，银万山是一个光秃秃的小山坡。<BR>非但没有“银”，好像连一棵像样的树都没有，数量较多的就是拳头大小的乱石，还有数量比乱石还要多的乌鸦。<BR>山不高，就像是一片乱石岗。<BR>好在它本来就是埋死人的地方。<BR>不过据说在三十年前，这个银万山装潢的比杜半光的婚房还要奢华，用掉的白银可以收买硬汉切岩三滴眼泪，和杜半光一万个响头。<BR>因为这里不光是沙黛的衣冢坟，而且曾是姑苏第一富豪容家的祖坟。</FONT></P>
<P><FONT color=#ff9900></FONT></P>
<P><FONT color=#ff9900>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BR>三十年前血洗荣家的那一战，荣家的祖坟也未能幸免，挖出的宝物据说要么藏在杜半光的婚房里，要么就挂在他情人的脖子上。<BR>这里早已不见了荣家祖先的尸骸，想必无人敢去收殓，被乌鸦吃了也说不定。<BR>不过这里倒是添了大大小小七座新坟，乌鸦也乐于盘踞在上面。<BR>如今这里除了乌鸦来此休憩之外，基本上就看不到什么活物了。<BR>突然，远处出现了一个活物的黑影，转眼就来到了坟前。<BR>如果不是今天晚上那明亮的月光，根本就想不到坟前会站着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光着脑袋的和尚。<BR><BR>和尚弯身用袖将墓碑揩了揩，只见上面刻着“江南诗人容诗诗之墓”<BR>和尚自顾自念起了诗来：<BR><BR>风卷寒夜万物凄，陋室苦冷尽相依。<BR>更残渐隐如勾月，把酒吟诗忆往昔。<BR><BR></FONT><FONT color=#ff9900>这是姑苏诗女无音的旧作，此时此刻被和尚念起来，格外凄冷。<BR>听那声调，和尚不是别人，正是一杯大师。<BR>一杯大师轻轻抬起头来，望着明月，居然泪流不止。<BR><BR>10<BR><BR>天底下能写诗的人，名字里未必有“诗”字。<BR>而名字里有“诗”字的，未必就能写诗。<BR>霸王枪容长天给女儿起名字的时候，就期望能有个不光名字里有“诗”，而且又能写诗的女儿。<BR>容诗诗也不负众望，在九岁那年，成了一名诗人。<BR>虽然那个时候她还只会写一个“诗”字，名声甚至比诗女无音还要响。<BR><BR>有人写诗是为了消遣，有人写诗是为了抒情，还有人写诗是为了女人。<BR>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写诗是为了杀人。<BR>容诗诗用的是三寸六分的霸王笔。<BR>九岁那年，仅用一笔就杀掉了一条个头比她还高的猛犬，用两笔杀掉了抢走她玩具的仆人。<BR>到十二岁那年，第二笔就可以杀掉父亲派出的跟随她的保镖了。<BR>在她十六岁生日之前，她已经用霸王笔杀掉了二十六个人，其中不乏是当时一流的高手。<BR>当然，还有一些是根本上无辜的人。<BR>她写的“诗”，别人是不能看的。<BR>所以，看到她的诗的人，只能是死人。<BR>除了她自己。也除了一个叫做离弦的男人。<BR><BR>那个时候，一杯大师的名字还叫做离弦，因为他还没有出家。<BR>八月二十一，就在她生日的那天晚上，他们俩第一次见面，她就爱上了离弦。<BR>像是沙黛疯狂爱上了容柯一般。<BR>从此她再也没有写过诗，更没有杀过一个人。<BR>甚至是在三十年前血洗荣家的那一战中，在狼嚎门错伸出铁一般的拳头之前，她也未拿起霸王笔。<BR>她终于发现，她的肋骨断裂的声音和别人没有丝毫不同。<BR>遗憾的是，她没有听到离弦心碎的声音。<BR>心碎的声音比肋骨断裂的声音还要脆。</FONT><BR><BR><BR><STRONG>第二部分<BR></STRONG><BR>1<BR><BR>翠帐空有凤凰绣，枕函墨香红豆蔻，<BR>依约絮语满楼风，何处离弦声声柔。<BR><BR>这是容诗诗写的诗，既没有写在男人的骨头上，也没有写在女人的心口上。而是写在一块极普通的湖州丝绸上。<BR>诗中没有风声鹤唳。也听不见边塞铁蹄。呈现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婉约清秀之美。<BR>字里行间还带点幽怨。<BR>当离弦在叶无力的面前吟出这首诗的时候，不止是叶无力，连他自己，当时也断定了他与那位传说中以诗杀人的女子之间必然有一场恶战。<BR><BR>黑发白裙，长啸如兰，字娟人秀，行动似弱柳扶风，容诗诗的美不沾半点俗尘。<BR>这样一个连蚂蚁都怕踩死的深闺女子，倘若就站在你面前，不知情的人可能会不顾一切要保护她。因为她看起来太娇弱。<BR><BR>可是你只要在东城待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你就会知道，她绝不会是你所看到的那一型。<BR>她的诗霸气烈艳。她的诗通常写在死者的身上。她杀起人来丝毫不逊于那些一等一的江湖高手。<BR><BR>离弦并不是一个初涉江湖的人，他知道容诗诗的可怕。<BR>在容诗诗吟到第三句时，他的弦随时可以断。<BR>弦断的时候，必是离弦要杀人的时候。因为他的兵器就是一把琴。<BR><BR>有人穷其一生追逐的，却被另外的人毫不费力的得到了，比如爱情。而那个人却无半点预感。<BR>离弦无疑就是这样幸运的人。<BR>当然，也许又正如容诗诗后来对他所说的，很可能是不幸。<BR><BR>离弦的手最终没有抚向琴弦，而弦也最终没有断，因为他看见了容诗诗的微笑。<BR>而在之前，几乎没有人见过她笑得如此柔情似水。要么冷若冰霜，要么大声狂笑。<BR><BR>八月二十一，其实应该是八月七日，容诗诗年满十九。<BR>别的女子十八岁为成年，她却要到十九岁。<BR>因为她认为九是极数，九是轮回。她死去的心可以在这一刻得到重生。<BR><BR>谁能在她十九岁生日那天，让她笑得发自内心，她将不顾一切使自己爱上他。<BR>离弦让她笑了。或者说离弦的一曲《广陵散》让她久久回味。继而以最迅疾的方式爱上他。<BR><BR>唯有爱上该爱的人，才能忘记本该忘记的人。<BR><BR>只有容诗诗自己才知道，她的致命弱点在哪里。其实只因为她过于独断。过于霸气。<BR>因为从小到大，她所清楚的事情就是，只能相信自己。<BR>连爱情也是如此。她霸道地爱上离弦的哥哥离歌。又霸道地让他死去。<BR>或许是她太幼稚，而她怎肯承认这一点。<BR>她相信是离歌背叛了她。她相信离歌从前也必然在她爱上他的那一刻，也同样爱上她。<BR>她从不怀疑自己的魅力。她想要的，必定属于她。<BR><BR>对于眼前的离弦，她知道可能又是一次霸道的灵魂占有。可是人有时无法驾驭自己，尤其像她这样一个从小被宠坏了的孩子。<BR><BR>2<BR><BR>每个人都很重视自己的生日，尤其是像容诗诗这样一个爱惜自己胜过一切的人。<BR>每个人都会在生日的那天邀请很多朋友，吃很多菜，喝很多酒，说很多话。<BR>容诗诗没有理由例外。<BR>有的人喜欢在自己家里。有的人喜欢在最豪华的酒楼里。有的人喜欢在妓院里。<BR>而容诗诗的宴会却摆在东城最大的赌局——百慕赌局。<BR><BR>从中原到楼兰，每一座城池里都有一个百慕赌局。但并不是每个赌局里都有一个百慕。<BR>百慕与青蝶的那段恩怨江湖人所共知，青蝶掷出第一把豹子六，可是他输了，输掉了他的脑袋。<BR>从此百慕不再玩骰子，也不再打理赌局。<BR>因为她后来才知道，自己所爱的人，正是青蝶。<BR>残酷莫过于此。她一夜白发。<BR>她捧着青蝶干枯的头颅一坐就是八十年，在九十九岁生日那天，她离开人世。<BR>可是百慕赌局却生意兴隆，在子琴子画等四位姐妹的经营下，很快遍布大江南北。<BR>每一个来这里赌钱的年轻人，都只想听一听那个动人的故事。<BR>看一看壁画上百慕与青蝶豪赌的姿势。<BR><BR>有时候容诗诗在想，其实自己并不爱某个人，她只是在寻找一种感觉。<BR>在她眼里，百慕与青蝶的故事其实就是世间最完美的爱情。<BR>只见过一面，只赌过一次，当爱情来临的时候，已是人鬼殊途。<BR><BR>可是现实总是与传说有一段距离。离歌和她玩骰子时，也不小心掉了脑袋。<BR>可那不是输掉的，而是被她的霸王笔挑断颈部大动脉而死的。<BR>因为他们的赌注是爱情和自由。<BR>不幸的是离歌的赌艺太差。容诗诗给了他三次机会，他都没能把握好。<BR>更糟糕的是，容诗诗和他对诗时，他竟然吟出东城第一名妓大丽花的艳曲：“春风放胆来梳柳，夜雨瞒人去润花”。<BR>容诗诗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很快就要了他的命。<BR><BR>所以，准确地说，离弦此次来百慕赌局参加她的生日宴会。其实是想借机杀了她为哥哥报仇。<BR>离弦已经尽可能详实地了解过关于容诗诗其人。<BR>只知她貌似柔弱，实则狠辣。却从未真正见过她。<BR><BR>他的目光在人群里搜寻，不放过任何一个年轻女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条色狼，在寻找猎物。<BR>其实百慕赌局还有一个特色就是，女赌客比男赌客多，而且多是富家千金。<BR>美女如云的赌局内却从未出过乱子。足以证明赌局内的防护是如何安全。<BR><BR>那些女子们都很娇弱，都很美丽。可没有哪一个让离弦觉得，那就是传说中的容诗诗。<BR>现实中的容诗诗该是什么样子的，其实他也一直在假设。<BR>在他心里，早已有一个大致的轮廓：一切都很寻常很淑女。<BR>只有一双眼睛与众不同，似狼非狼，似狐非狐，狡黠，毒辣，轻薄，还应该有点绝望。<BR>因为离歌其实罪不致死。他辜负的女人，都是不甘寂寞的人。<BR>杀人的时候，岂不是最痛快的，可是离歌的死却让她感到隐约悲伤。<BR><BR>3<BR><BR>有诗云：弹碎铮铮阳春曲，离弦渡鹤入空谷。<BR>说的就是离弦的琴艺。一曲《广陵散》，声调绝伦，夺人心魄。此曲只应天上有。<BR>若是稽康再世，不知作何感慨呢。<BR>离弦遍寻不到在心中画了千万次的女魔头。只好独坐抚琴。<BR>其实他知道，一个心里装满了仇恨的人，是不配弹这旷世名曲的。<BR><BR>放眼望过去，欢天喜地，连常年笼罩在壁画上的那层悲凉色彩似乎也暂时消失了。<BR>人们都很高兴。都像在为自己高兴。<BR>因为自始至终，没有见到那个让人眼前一亮的人。<BR>当然，也许她根本就是丑女一个，自然无法醒目了。<BR>想到这里，离弦不由得笑出声来。他在想，反正都是要死，杀丑女比杀美女是不是更容易一些。<BR><BR>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看，从他进门的时候。<BR>离弦想，大概是自己色狼般的扫描引起了赌局保镖们的注意。<BR>好在自己不是一条真正的色狼。于是只顾弹琴。<BR><BR>琴声在指间流淌，漫过胸膛，淹没了血色残阳，还有过去的刀光剑影。<BR>有时候在想，有没有一支曲子，连恩怨也一起泯灭。一切变得云淡风轻。<BR>他实在厌倦了无止境的杀戮、复仇、重生。<BR>离歌生前毁人不倦，如果不是血浓于水，他也怀疑自己会不会像容诗诗一样杀他。<BR><BR>一曲终了，离弦的眼角落下一滴泪，打在弦上，在斜阳下泛着冷光。<BR>有人击掌。他抬眼，却看见一个文弱的白衣书生不知何时已端坐在眼前。<BR>白衣。柔弱。目光冷峻。<BR>除了容诗诗还会有谁如此镇定。<BR>离弦轻轻地说，“别说你穿上男装，就算你化成灰，我也认得你。”<BR><BR>“今天是我的好日子，我不想杀人。”容诗诗的声音果然很温柔。<BR>“可是我想杀你。”离弦说。<BR><BR>话音落时，离弦已飞离琴台，攻向容诗诗，同时两根琴弦直取容诗诗的双眼。<BR>容诗诗像是被吓住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BR>在琴弦离她的眼睛还有一寸的时候，停在半空。<BR><BR>“你为什么不躲闪？”<BR>“你不是来杀我的吗？那你杀好了。”<BR>“我不杀不还手的人。”<BR>“那么，你就是不想杀我罗？”<BR>“不杀你怎对得起死去的兄长？”<BR>“他该死。”<BR>“那也轮不到你让他死。”<BR>“该死的人总要死的。我不杀他，还有别人来杀他。我曾对他有好感，他死在我手里，岂不是死得其所。”<BR><BR>4<BR><BR>是恩怨总要有了断的时候。<BR>离弦在此后的三天里快活得像神仙。见人就笑。<BR>这么阳光的笑容，自从离歌死后，已经很久没有挂在他的脸上了。<BR>因为容诗诗的赌注是一条命；他的赌注是一文不值的交情。<BR>很明显他捡了一个不想捡的便宜。但是他认为这样也好。<BR>人的生死岂不都是天注定的。<BR>离歌的生死，容诗诗的生死，似乎都与他无关。<BR>一件原本因为道德伦理不得不要做的事情，通过未知的胜负来决定，是否会多一层宿命的意义。而自己也少一种压力。<BR><BR>容诗诗的确很美，这样的美人，一百年才出一个，如果就这样死了，是不是很可惜。<BR>而离弦的交情是什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因为离歌经常说，最不能信任的就是朋友。<BR>出卖你的往往是最熟悉你的朋友。<BR>所以，离弦除了离歌，没有朋友，也就谈不上交情。<BR><BR>他现在看着容诗诗就象看一个死人。<BR>他也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玩骰子的了。离歌死后他就一直在玩这个，以前只有琴。<BR>现在他能随时掷出三个六。无论什么样的骰子。<BR>而在此期间容诗诗又在做什么。无非是写一些不该写的诗，杀一些该杀的人。<BR>东城已经很久没有关于她的赌讯。像是金盆洗手了。<BR><BR>一把定输蠃。容诗诗一贯的风格，对人对事，不留余地。<BR><BR>百慕赌局之所以久负盛名，因为它存在的意义已经远在赌之上。<BR>人们来这里，并不一定就是为了赌；而在这里赌的人，并不一定就是为了钱。<BR>所有的人，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来自何方，王孙公子、平民百姓……只要在百慕赌局，你就是个赌客。<BR>从新手做起，尊老爱幼，服从百慕赌局八十年从未变更的规矩。<BR><BR>“你死定了。”离弦说。<BR>“未必。”容诗诗答。<BR><BR>“如果有比三个六更大的点，那么我有可能输，可惜没有，是不是？”<BR>“这次不是比大，而是比小。你可以随时掷出三个六，但不一定能随时掷出三个一。”<BR>“能掷出三个六的人，自然能掷出三个一。”<BR>“我怕你到时候会哭。”<BR>“除非有比三个一更小的点。”<BR>“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有比三个六更大的点，也有比三个一更小的点。”<BR>“我倒要看看。你想办法保住你的脑袋好了。”<BR><BR>骰子是百慕赌局传统的紫玉骰，而且是当年百慕与青蝶用过的那一副。<BR>这在百慕赌局无异于最尊贵的待遇。就算是皇帝来了，也得积累了足够的经验才有资格享受百慕赌局的最高礼遇。<BR><BR>赌局里也有过一些随时能掷出豹子六的所谓高手，不过那些人在掷出第三把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赌了。<BR>因为他们的手已经断掉。因为他们是“郎中”。天底下没有哪一个“郎中”能在百慕赌局占到半点便宜。<BR>那些灌了水银的骰子，无论你的手法多少高明，都瞒不过百慕赌局保镖的眼睛。<BR>那些保镖大部分是从婴儿时期开始玩骰子，随便挑一个出来，也可以在别的地方别的赌局内不可一世。<BR><BR>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离弦的手。那双常年抚琴的手修长而洁净，似乎就是为了《广陵散》而存在的。<BR>这么优秀的手实在不应该断掉。所以，在场的人都屏住了呼吸。<BR><BR>赌局正堂中央供奉的不是菩萨，也不是财神，而是一幅壁画。<BR>记录着八十年前那个绝望的瞬间。最近的距离。最远的人。<BR>百慕与青蝶，他们不知道对方倾慕的人是自己。<BR>骰子、桌椅、仆役……流动着。就象一个抓不住的梦。有人一夜暴富，有人倾家荡产。<BR><BR>那只磨砂紫玉盅扣着三粒骰子，也紧扣着所有人的心。摇动，落定，打开。<BR>三个一。完美得没有一丝破绽。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BR>看样子容诗诗败局已定。已经有人开始离席，似乎不忍看到这个美丽的生命就此殒落。<BR>愿赌服输。是这个世间最严酷也是最公平的规则。<BR><BR>容诗诗一如往常的镇定，嘴角甚至浮上一丝少见的笑意。<BR>她轻轻叹了口气。以最标准的掷法，摇了摇，骰子落定再打开。<BR>这时人群中一片轻呼。因为他们看见了从未看到过的点数。<BR>三粒骰子一粒叠着一粒，只看得见最上面那一粒的点数。所以是一个一。<BR>只是比看到的点数，没有要求骰子如何排列。就是这场豪赌的破绽。<BR><BR>“你输了。”容诗诗道。<BR>“是的。你可以不用死了。”<BR><BR>离弦说完这几个字，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赌局。<BR>蝉在叫，风在笑，阳光下的恩怨了结得正好。<BR>离弦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他突然想找一个人迹罕至的深潭里洗个澡，褪去所有的矫饰。<BR>他本来就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BR><BR>5<BR><BR>九天以后。夜如泼墨。四只灯笼在凛冽的风中摇曳。忽而闪烁，忽而黯然。<BR>如女子欲言又止的爱意。<BR>两条人影像两面旗帜一样立在杜一夜酒楼的房顶上。衣袖猎猎作响。<BR>白衣的是离弦。黄衣的自然是叶无力了。<BR>猛一看，颇有当年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决战紫禁之巅的架势。<BR>一柱香已燃尽。双方仍然如雕塑般一动不动。<BR><BR>“哈哈哈……”叶无力终于忍不住大笑，“既不打架，又不玩骰子，你约我来干什么？听你弹琴唱歌啊？大半夜的，吓死人了怎么办。”<BR>“我要和你吟诗。”<BR>“吟诗……你怎么会认为我是才子的？”力大无穷的叶无力吓了一跳。<BR>“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BR><BR>这倒是实话。离歌之前，离弦没有朋友；离歌以后，离弦只有敌人。这个敌人就是容诗诗。<BR>离弦来到东城寻仇，遇到的第一个活人就是叶无力。<BR>他到灵隐寺拜佛。当时叶无力正拿着一只烧鸡猛啃。一群和尚却在一边很吃力地抬一个铜鼎。<BR>于是离弦过去帮忙。只是双手轻轻一托，那只笨重的鼎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回原地。<BR>叶无力惊呆了，不知不觉手里的鸡掉到地上。也忘了擦嘴上的油。<BR>跑过去拉着离弦到菩萨面前跪下，要结为生死之交。后来他们真的成了生死之交。<BR><BR>“你要吟诗，想必是和容诗诗有关了，你和她的恩怨不是早就了结了吗？”<BR>“难道你没有听到江湖上最近的传闻？她又要写诗了。”<BR>“她从九岁开始，一年到头都在写诗和杀人，这很奇怪吗？”<BR>“是不奇怪。但这次要吟咏的是我。”<BR>“哦？她这次要把诗写在你的骨头上？”<BR>“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是这样的。”<BR>“她要写诗，因为她可能要杀你。但是你写诗是为了什么。”<BR>离弦不语。其实他自己不知道。自从输了那场赌局之后。离弦感觉自己像换了个人似的。<BR><BR>叶无力淡然一笑，捡起一片落叶，瞄准了远处的一个黑影。那是一匹奔跑的马，正往客栈而来。<BR>“在那匹马被我的一片叶子打伤之前，你作诗一首，如何？”说完落叶已如利箭般飞了出去。<BR><BR>“倚风说旧怨，凭栏独索弦，轻骑为谁毕，黄叶锁铁鞍。”<BR>离弦的诗出来了，那马也应声倒地，离客栈大门还有七步之遥。<BR>“好。比曹植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叶无力击掌称赞道。<BR>“你的马屁拍得越来越有水准了。”离弦笑骂。<BR><BR>他俩正在嬉闹。<BR>突然一声马嘶，那匹被落叶打伤的马居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到了眼前，就在廊檐下。<BR>马上空无一人。<BR>离弦抱拳道：“哪路英雄，不妨现身，在下失手伤了尊驾的爱骑，容在下谢罪。”<BR>“哈哈哈……”半空中传来一个女子如铃铛般的笑声。<BR>只见一个红衣女子裹着杜一夜酒楼的旗帜似从天而降，落在马背上。<BR><BR>红衣。黑马。长鞭。原来她就是杜易灭。杜一夜老板的千金，也就是杜易生的姐姐。<BR>而杜易生就是后来输掉了半头秀发的杜半光。<BR><BR>7</P>
<P>星光下，马背上的女子容颜缥缈，锦旗裹不住一身的妖娆。<BR>对于陌生女子，男人总是会对漂亮的感兴趣一点；而对于看不清面孔的陌生女子，男人总是会对身段好的感兴趣一点。<BR>即使她有万般不是，那也不过是以后的事情。<BR>所谓食色，性也。不承认这一点的男人往往很危险，就像一个长得美而又懂得美的价值的女人一样。<BR><BR>杜易灭扭动着腰肢。她刚才凌空旋转而下的姿势像极了传说中的青蛇。<BR>说不出的风情万种：“谢罪倒不必。我只想知道谁是离弦。”<BR><BR>叶无力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她的细腰，她说下一句的时候，她那柔软的腰肢已经从左边扭到了右边：“莫非是刚才飞花摘叶的那位？”<BR><BR>那是叶无力。离弦刚想回答她。<BR>却侧头看见了叶无力的眼神中多了一种异样的光芒，他再看了看杜易灭。<BR>虽然相识不久，但作为知己，这点默契还是有的。逗逗美女也是一种乐趣。所以离弦到嘴边的话又收回去了。<BR><BR>“正是在下。”叶无力的声音是非同寻常的温柔。<BR><BR>平时哪见过他这般斯文。离弦怕自己笑出声来，只好抬头看天上的月亮。<BR>不知道嫦娥仙子还好吗，千年的寂寞能否换回失去的快乐。要是能上去拜访一下多好。<BR>他正胡思乱想，突然感觉脚下轻飘飘，像是踩着了一大朵云，有股强大的力量把他往上直送。<BR>莫非真的就要到月亮上去了。<BR><BR>这来自外力的腾空之感果然不同，离弦还来不及琢磨，脚下又一空，身体疾速下坠。<BR>比自然落地的情形还要迅猛。离弦心想不妙，急忙用真气控制下跌的速度。<BR>总算没有摔个狗啃泥。<BR><BR>“死小子居然敢蒙本小姐……”杜易灭骂道，显然被她识破了。这个女子的功力深不可测。差点就被她摔死。<BR><BR>永远不要得罪女人。这是离歌生前告诉他的。<BR>所以离弦二话没有。拉着叶无力就跑。好在他俩都有一身好轻功。<BR>据说与大理段氏的凌波微步都是颇有渊源的。段家第九代玄孙曾是灵隐寺的方丈，而离歌兄弟与世无争的生活又与神仙姐姐王语嫣是有所关联的。<BR><BR>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离弦和叶无力都非常清楚他们与杜家大小姐之间日后肯定还会有麻烦。<BR>但是已经管不了那么多，眼前重要的是容诗诗的诗要写在什么时候。<BR>所以他俩马不停蹄，连夜返回东城。<BR>所谓东城，不是一座东边的城池，也不是一座城池的东边，而是容家在杭州的势力范围。<BR>容长天当年凭借一杆霸王枪劫的是就是贪官，济的就是贫民。在杭州的威望远远高于朝廷命官。<BR>钦差来了也要让他三分。否则容诗诗也不可能有那么大的面子能在百慕赌局设宴。 <BR><BR>8<BR><BR>诗人就是诗人，连杀人也要选这么诗意的地方。杭州西湖。碧水含烟。波光潋滟。<BR>不同的人，眼睛里倒映出不一样的风景。<BR>离弦从容诗诗的眼睛里看到了烟光掩映下的杀机；容诗诗从离弦的眼睛里看到了春光无限美好。<BR>而叶无力从他们的余光背后绕过去，看到的却是九匹快马。卷起一地尘烟。<BR>马上九名白衣女子，头戴斗笠，长长的白纱垂下来，盖住她们的脸。<BR>看不清脸，但本地人一看就都知道那是容家的人。来接容诗诗。<BR><BR>离弦的弦没有断。因为容诗诗没有要杀他的意思。<BR>却留下了一块上等丝绸。这种湖州产的丝绸在二十年后被叶掌柜独家买断，用来包裹那些杀手的断手。这是后话。<BR><BR>离弦看了看丝绸，上面并没有字迹。他疑惑地看着叶无力。<BR>叶无力微笑，从腰间摘下酒葫芦，然后将丝绸塞入其中，“你又欠我一壶酒。”<BR>取出来时，上面多了几行娟秀的小楷，那就是容诗诗那首唯一没有写在死人身上的诗：<BR>“翠帐空有凤凰绣，枕函墨香红豆蔻，依约絮语满楼风，何处离弦声声柔。”<BR><BR>容诗诗的态度和以往判若两人。就算是猪，大概也能略微读懂她的心思吧。<BR>离弦不是猪。叶无力更不是。<BR>刚才那九匹马跑得太急，只能说明容家有事要发生。<BR>作为不是猪的